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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时间:2025-06-01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规章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或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法规审理与内部审计股牵头,相关股室提供解读材料

0839-5227167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9-5227167

规划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9-5227167


行政处罚

(共8项)被审计单位拒绝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拖延、拒绝、阻碍检查,拒不改正的处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对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对企业与个人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及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行为的处罚;对企业和个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及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的处罚;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对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未按规定提请办理竣工决(结)算审计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法规审理与内部审计股牵头,相关股室提供解读材料

0839-5227167

公共服务

咨询投诉、意见建议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及相关股室

0839-5227167

财务

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0839-5227167

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0839-5227167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1月31日公开公开

办公室

0839-5227167

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其他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每年4月1日之前

办公室

0839-5227167

建议提案

办理结果

其他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0839-5227167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年度目录

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2.《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五条

县审计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0839-5227167

政策解读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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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办法规审理与内部审计股牵头,相关股室提供解读材料

0839-5227167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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