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与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9-12-03  来源: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废汽车回收与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部令第4号),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报废汽车回收与再制造项目”的建设开发,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满意的决策,特将本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报废汽车回收与再制造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苍溪县紫云工业园区

(4)建设内容:项目的总投资为8000.00万元,占地面积25亩,总建筑面积11200m2,项目建成后,年拆解报废汽车1.8万辆。

二、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苍溪县吉茂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紫云工业园区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优千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8982031675

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178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资料、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分析本工程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书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附件1 公众意见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向指定电子邮件地址527820624@qq.com、电话联系:13508066170 、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苍溪县吉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3日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52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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