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违规销售源头管理,杜绝老年代步车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10月10日,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城区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的重点销售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从源头对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进行全面整治。
行动中,检查组对重点商铺的电动车出厂合格证、一致性证书等进行了检查,并结合证书中的相关信息,与电动车上标识的厂家厂址、CCC认证信息、规格型号、车辆识别代号等重点信息的一致性进行了比对。检查中,检查组督促经营者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他们落实好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义务,不得销售未经公告、不能上牌和拼装、改装的电动车辆,在销售中不得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等。
此次行动该局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经销商18家,有力的净化了电动车生产经营市场。下一步,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的整治力度,从源头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杨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