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关于北门沟木材加工厂棚户区遗留问题处置项目产权人办理征收补偿的公告
2024-03-26  来源: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为推进北门沟木材加工厂棚户区遗留问题处置,苍溪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30日发布《关于北门沟木材加工厂棚户区遗留问题处置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苍府公字〔2022〕33号),对项目红线范围内13户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

截至目前,已完成付纯燕、王勇华等12户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并兑付补偿款,剩余1户牟经祥、江红(夫妻)尚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为确保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请上述未完成征收的房屋产权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公告期内凭产权证明或继承证明等材料前来我中心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公告时间30天(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5日)。逾期未来办理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2024年3月26日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522234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