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河桥溪乡、东溪镇、元坝镇段河湖管理范围线的公告
2025-08-25  来源:苍溪县水利局

因东河桥溪乡、东溪镇、元坝镇段新建堤防及护岸工程,使河湖岸线发生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东河桥溪乡、东溪镇、元坝镇段河湖管理范围线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成果公告如下。

一、调整河段

(一)东河右岸桥溪乡段。调整范围上起于桥溪桥头(经度:106.20078622°,纬度:32.09037063°),下止于小桥溪桥(经度:106.19563866°,纬度:32.08752426°),河道中心里程:K128+407-K127+483,长度 0.924km。

(二)东河右岸东溪镇段。调整范围上起于东溪电站大坝下游200m处(经度:106.25150903°,纬度:32.05757090°),下止于康寨村冲沟与东河汇口下游处(经度:106.24362739°,纬度:32.05374445°),河道中心里程:K120+895-K120+19,长度0.937km。

(三)东河右岸元坝镇段。调整范围上起于元坝镇滨江路(经度:106.057808830°,纬度:31.81975817°),下止于元坝镇粮站(经度:106.06376485°,纬度:31.81325746°),河道中心里程:K54+572-K53+461,长度1.111km。

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

根据《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第六章相关规定,有堤防段按新建堤防工程管理范围为基线进行合理调整,上游衔接无堤防段复核原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采用合理的划界调整成果并平顺衔接原河湖管理范围线。

(一)东河右岸桥溪乡段。桥溪乡上游护岸和堤防采用10年一遇洪水位,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河湖管理范围线从堤顶临河侧外边线计起,向背水侧延伸5m划定。桥溪乡右岸下游段堤防采用10年一遇洪水位,河湖管理范围线从外堤肩线计起,向背水侧外扩5m划定。

(二)东河右岸东溪镇段。东溪镇右岸堤防采用20年一遇洪水位,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河湖管理范围线从外堤肩线计起,向背水侧外扩5m划定。

(三)东河右岸元坝镇段。元坝镇堤防采用10年一遇洪水位,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河湖管理范围线从堤顶临河侧外边线计起,向背水侧延伸5m划定。

特此公告。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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