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2025-08-28  来源:苍溪县水利局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五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类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8日至9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39-3266252,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区东路一段659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广元市水利局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广元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五项整改任务:侵占河道。剑阁县宏展建材于2018年投产,侵占清江河河道1.5万余平方米。剑阁县水利部门明知“河道堤防工程尚未开工建设、企业仍在河道范围内”,却以“该项目位于堤防工程之外,不属于河道行洪管理范围之内”为由,对该项目监管不到位。黄土坪砂厂自2020年11月起侵占约6万平方米河道,开展砂石加工,筑堰囤积废水。鸿硕建材、宏彬建材等9家砂石加工企业侵占河道约5万平方米。无证取水。吉克建材、兴投桥楼砂厂等4家砂石加工项目未取得取水许可,擅自取水约31万立方米,从未依法缴纳水资源税。未批先采。康胜建材2023年12月5日取得采砂许可,但已于2023年11月开始违法采砂,作业使用的挖掘机械数量远超许可要求。

整改责任单位

苍溪县、剑阁县、青川县、昭化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15家砂石加工企业侵占河道、非法取水问题整治,恢复河道生态功能,依法依规使用水资源。

整改措施

1.2024年6月,青川县康胜建材已停止采砂作业,并对河道进行恢复。(责任单位:青川县委、县政府)2.2024年8月,已依法对剑阁县亿鸣砂厂、青川县吉克建材、青川县兴投桥楼砂厂、青川县中鑫建业、青川县康胜建材5家砂石加工企业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剑阁县、青川县党委和政府)3.2024 年10月底前,分类推进整改4家砂石加工企业违规取水问题,追缴水资源税。其中,青川县3家、剑阁县1家。(责任单位:剑阁县、青川县党委和政府)4.2024年12月底前,完成11家砂石加工企业侵占河道问题整改工作,拆除违建设施设备,清运河道岸线内堆存砂石原料,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其中,剑阁县4家、青川县4家、昭化区2家、苍溪县1家。(责任单位:苍溪县、剑阁县、青川县、昭化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4年6月,青川县康胜建材已停止采砂作业,并对河道进行恢复,2024年11月,青川县相关部门对平整恢复工作进行了验收。

2.2024年8月,已依法对剑阁县亿鸣砂厂、青川县吉克建材、青川县兴投桥楼砂厂、青川县中鑫建业、青川县康胜建材5家砂石加工企业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青川县康胜建材进行行政处罚。

3.2024年10月,分类推进整改4家砂石加工企业违规取水问题,对青川县吉克建材、青川县兴投桥楼砂厂、青川县中鑫建业、剑阁县亿鸣砂厂追缴水资源税,对中鑫建业违规取水设施进行了拆除。

4.2024年12月底前,已完成7家砂石加工企业侵占河道问题整改工作,拆除违建设施设备,清运河道岸线内堆存砂石原料,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其中,青川县4家、昭化区2家、苍溪县1家。2025年8月底前,已完成剑阁县4家砂石加工企业侵占河道问题整改工作,拆除违建设施设备,清运河道岸线内堆存砂石原料,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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