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部署,8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河地镇党委情况反馈会召开。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河地镇党委、政府机关全体干部、镇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常职干部及近五年退休镇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会前,巡察组组长屈波主持召开了与河地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袁潘同志的巡察情况反馈沟通会。
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屈波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明确指出河地镇党委存在理论学习和应用有不足、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短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落实县委工作要求有欠缺、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用力不够、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用力不够等七个方面的问题。
屈波组长传达了十四届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提出三点整改意见: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治理;三是加强统筹科学谋划,进一步因地制宜推动产业振兴。
河地镇党委书记袁潘代表镇党委就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全面认领、深剖根源,以制度建设筑牢长效根基。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问题逐条深挖症结、精准施策,镇属单位、16个村(社区)同步联动整改;注重从“当下改”转向“长久立”,健全“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制度体系,以规范管理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工作质效整体提升。二是全力攻坚、立行立改,以严实作风兑现整改承诺。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体检”的“鞭策令”,以最严肃的态度扛责、最务实的作风推进、最坚定的决心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见真章,切实将整改压力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三是全域融合、标本兼治,以整改实效赋能党建引领。坚持整改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同频共振,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链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整改成果向治理效能的有效转化。(李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