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司法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9-12  来源:苍溪县司法局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8日至11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2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局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王述群为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召开专题会5次,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二是明确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于2月28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苍溪县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确定了56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修改制定4个工作制度,真正让整改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司法局党委对反馈的19个问题(包括县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3个),提出了56条整改措施。截至5月30日,已完成整改问题19个,整改完成率为100%。

(一)关于“县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问题。

1.基层司法所职能发挥较差。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各基层司法所结合“一月一主题”活动方案,围绕当月的普法主题,深入社区、乡村、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今年累计开展普法活动80余场,普及5万余人。同时,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列管社区矫正对象184人,人均信息化核查130次,集中教育620人次,个别教育105人次,组织公益活动665人次,训诫4人次,临时困难救助2次,组织就业技能培训5人。社区矫正合格率98%,重新就业率90%以上,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安置帮教稳控到位,各基层司法所扎实开展服刑人员核查和刑释人员衔接工作,核查133人次,衔接87人次,发出双列管2人;新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43人,4名涉邪和36名涉黑安置帮教人员在管在控。二是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开展“三学讲堂”对司法所业务工作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化解乡镇信访积案、解决矛盾纠纷的业务能力,支持基层司法所入驻综治中心,建立“互联互通、联合调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各基层司法所共计排查矛盾纠纷537次,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235件,成功调解1210件,调解成功率98%。

2.重点项目(民法典主题广场项目和云峰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成立分管项目领导牵头,项目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聘请有资质的公司实地对民法典主题广场项目和云峰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重新验收,据实结算,并重新出具审计报告。二是由项目整改落实小组将重新验收结论及二审报告提交党委会审议项目审计结果,根据新审计结论结算工程价款。三是由财务股牵头,制作项目管理培训教材,对全体干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完善内控制度,消除监管隐患,新版内控制度修订已完成,并于5月28日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并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内控制度,严把制度关卡,压实责任,层层汇报,逐级审批,确保各个环节履职尽责,杜绝管理隐患。

3.统筹落实依法治县部署要求有短板。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筑牢思想学习根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建设的关键指引与核心驱动,将其专题学习纳入苍溪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同时推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持续开展专题培训与宣传活动。二是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中共苍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已按程序推进印发,待文件正式印发后,依法治县办将对照时间节点与任务要求,保障法治建设任务全面落地。三是深化统筹协调部署。7月4日召开苍溪县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及十二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听取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围绕2024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现场述法,持续推进依法治县与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强化法治统筹协调力度。四是推进重点任务落地。2月14日举办苍溪县府院联席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培训会,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郭毅、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副处长蒲莉授课,提升法治队伍专业素养与行政执法能力;2月28日,中共苍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苍溪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苍溪县小区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至具体部门,明确时间节点与工作要求,提升部署落实效能。五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4月29日,依法治县办召开苍溪县2025年法治领域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县委政法委、县法院等21个部门参会,会上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整改任务,强化部门协作,健全法治统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印发《苍溪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确保法治建设责任闭环落实。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欠缺,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4.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纳入“周三集中学”,并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系统、准确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习会上,立足岗位实际,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多角度、深层次分析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开展,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学习3次。二是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3月2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会议、文件精神,部署启动全系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5.统筹谋划全县司法工作及服务依法治县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修订《中共苍溪县司法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把制定全县司法行政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事项纳入党委会集体决议。二是制定《中共苍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任务具体明确,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科学合理、落地见效。三是健全行政复议与应诉、执法监督检查等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1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77件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建立律师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将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面信息录入“律师综合信息系统”及“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系统”上报,相关信息最终由省、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权限在12348法网等平台依法披露;探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常态化开展合法性审查数据统计分析,坚持每年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报告报送县政府,并对行政决策清单予以公示。

6.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全县乡镇分管领导及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就赋权事项进行了全覆盖培训两次;在落实柔性执法、首违不罚方面,集中公示全县“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四张清单,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本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理,并计划于8月31日前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二是丰富普法形式,借助短信、出租车广告,法治阵地、“苍溪普法”公众号,4月份开通“法治苍溪”抖音号多渠道普法;制定《2025年苍溪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各部门、乡镇开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切实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法执法教育,开展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并要求各乡镇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动态调整。三是举办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办、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和决策起草部门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的职能职责;将《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转发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其他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建议他们将其作为中心学习和法制股室干部业务培训的内容;组织工作人员先后参加省厅2025年第一期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会和市局合法性审查推进会,并在市局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四是出台《苍溪县司法局关于持续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的通知》,将法律服务人员法治体检情况纳入积分制管理,公示了半年公益积分管理;在通威大道警务站共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目前在资金请示审批阶段,拟于2025年12月前完成。

(三)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法律服务水平不高”问题

7.统筹配备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截至目前有执业人员46人(含新实习3人),其中50岁以上23人占50%,同比下降5.8%。东青所新进两名执业人员。协调今年广元市内通过基层法律服务资格的人员进入文昌所工作;出台《苍溪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将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标准、法律人才库名单一起下发各乡镇,要求各乡镇按照“双向选择、考察聘用”原则,参考“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才库”,将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心公益服务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优先纳入,动态调整更新。

8.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有短板。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立即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在办理公证业务受理前充分运用“易采通”人证识别系统,强化当事人身份准确识别;审查中运用“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的“公证遗嘱查询平台”“互联互通”等模块功能,利用公安、民政等政务共享信息对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按照省公证协会的质量检查要求,按时按量提供受检卷宗,确保公证质量。通过整改,公证案件质量显著提高,在2024年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组织的全省公证质量检查中,被抽查检查的15份公证卷宗,全部评定为合格,合格率100%。在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公证机构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优秀。二是开展苍溪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业务培训会,将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援助人员列入培训范围,重点宣讲《广元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建立了苍溪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查评估工作台账,常态化开展受援人回访、结案审核,回访受援人着重从办案过程中是否有收取财物现象、法律援助人员是否按要求会见谈话等方面了解具体情况,加大对个案的有效监督;建立了苍溪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适时对法律援助案件开展质量评查。三是修订完善县司法局《公证“五化”便民措施》规定;公示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高频公证证明材料清单”;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和规范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93号】要求减免相关公证费用,对在重阳节月份对60周岁以上人员办理遗嘱公证全部免费,对80周岁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费,建立公证费减免台账,并严格整改落实到位。

9.对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2025年度法律服务行业政治培训,专题进行法律服务行业法纪、职业道德培训,组织全行业开展学习八项规定专题党课,在会上通报了近两年的违纪情况、人员并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强化内部行政检查监督,杜绝走马观花式检查,确保日常监管达到实效。2025年4月全覆盖开展了2024年度考核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了2024年度和2025年至今开票情况,要求各所在年审时提供依法纳税承诺书。三是制定了法律服务行业投诉举报查处程序,并在2025年行业政治培训上进行学习。梳理2019至今的投诉案卷,针对2019年至2022年冯某某、罗某、曹某某、韩某,2023年陶某某等卷存在的问题,对执法人员陶某、徐某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对于今后受理的投诉案件,严格按照《法律服务行业投诉举报查处程序》办理,严格内部审查,办理完成后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装档。四是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以杨某案为戒,要求各行业支部专题学习,存在问题的所开展整改工作。组织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召开了“以案促改”工作会与警示教育大会,邀请驻政法委纪检组组长文辉讲专题党课,要求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签订纳税承诺书。

(四)关于“夯实平安维稳基础不扎实,重点人群存在隐患”问题

10.学习“枫桥经验”加强三大调解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苍溪县关于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规范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工作流程,从组织建设、人员队伍和调解工作开展等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范设立主体;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直存在,且扎实开展工作,2025年1—5月成功调解医患纠纷15件。行政调解方面,今年上半年开展了一次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培训。二是督促司法所指导乡镇每年必须开展不少于1次的人民调解培训。督促各司法所常态化参与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2025年1—6月,各司法所指导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537次,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235件,成功调解1210件,成功率达98%。其中含疑难复杂矛盾纠纷52件,司法所干部直接参与调处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52件,参与率达100%。同时,县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各司法所、人促股、其他股室骨干力量组成的矛调维稳组,全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化解矛盾纠纷。

11.落实社区矫正职责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做实日常信息化核查。健全《社区矫正接收工作制度》,并在矫正中心报到室上墙公示,落实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入矫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审查法律文书,及时接收和通知矫正对象入矫报到,并将接收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日常信息化核查方面,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天“在矫通”APP两次签到,司法所工作人员至少每两天主动核查一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司法所日常信息化核查情况进行每月督查,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坚决杜绝脱、漏管情况发生。二是提高教育矫正质效。制定《2025年苍溪县社区矫正教育学习计划》,对每月教育学习内容、教育学习方式等进行了统一规范,要求司法所严格落实,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各所落实情况进行每月检查督导,对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司法所进行通报批评,力求提高教育质效,提升矫正合格率,有效预防和杜绝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

12.安置帮教不扎实。

整改完成情况:2025年1—5月,依托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核查104人,核查率100%,衔接80人,衔接率98.77%。针对前期125名无法联系的安置帮教对象,各基层司法所会同辖区派出所已联系到安置帮教对象106人,剩余19人已请求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查找。针对人户长期分离的2人,发送双列管措施。对辖区内97名重点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帮教措施,确保安置帮教群体平安稳定。严格落实帮教制度,建立“一人一档”,重点帮教人员“必接必送”,今年共计接收5名,确保衔接率达100%。同时,加强安置帮教对象帮扶工作力度,联合人社、民政等部门解决有就业需求、生活困难的安置帮教对象的问题,向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帮助153名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过渡。

(五)关于“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一体推进‘三不腐’有短板”问题。

13.管党治党责任尚未压实。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一把手”认真谋划单位各项工作,围绕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2025年度工作会议,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制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每名班子成员针对各自分管股(室)所,均开展了1次谈心谈话,对纪律作风和廉政要求做了再强调。二是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层层压实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增强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的意识。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参加年初的民主生活会、巡察工作启动会议、涉及“三重一大”党委会议,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与纪检监察组交换分管的业务工作和人员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向纪检监察组提供财政法律法规、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业务工作流程等资料,为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提供方便;积极配合处置问题线索、核查违纪违法问题等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工作。

1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将过紧日子思想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在局党委会、巡察整改会、司法行政会、“周三集中学”等会议中,局领导领学各级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政策文件会议精神,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局办公室在机关办公用品保障、设施设备维护、办公环境美化等方面,优先保障机关运行,同时注重效率和成本控制。二是修订了文印管理办法,机关文印方面坚持“不需印的不印,可印可不印的尽量不印,必须印的尽量少印”原则,费用开支大幅下降。三是修订了内部公车管理办法,建立公车使用台账,落实专人详细登记使用情况和保管台账,确保“账实相符”。同时,制定自查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对公务用车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

15.项目监管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完善《苍溪县司法局内部控制手册》,健全完善项目管理、资金审核、财务收支等规章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市局“三定方案”原则,明确各分管领导职责、各股室环节任务、各经办人员业务要求,消除监管隐患。目前该制度已完成修订。

(六)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领导班子担当履职还有差距”问题

16.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

整改完成情况: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局办公室根据《苍溪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方案》,“OA”共计流转相关文件349件,按照责任分工认领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高效运转,班子成员之间实行AB角工作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加深了班子成员之间相互了解与信任,增强其攻坚克难劲头。目前,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密切配合,作风民主,班子运行顺畅。

17.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选优配齐司法所长,所长专业化占比达65%以上;规范化岳东司法所,以岳东司法所为中心所负责文昌镇、运山镇、漓江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对协勤的日常管理上,实行县司法局和司法所双列管,所长履行“一岗双责”,开展了一次全覆盖谈心谈话;培养公证处现有工作人员,使其申报公证员执业。制定《苍溪县司法局2025年度政治轮训实施方案》;3月19日,对人事干部进行了1次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鼓励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严格干部考勤管理,截至目前,共计考勤通报五期。修订完成了《苍溪县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并对11名公务员和1名参公人员进行了1季度平时考核;5月28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梳理2019年以来队伍违纪违法情况在警示大会上进行通报,同时深入开展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主要领导对各股(室)所负责同志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局办公室按照《关于印发〈苍溪县司法局机关股室工作职责〉的通知》(苍司委〔2023〕13号)文件精神,严格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统筹督促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今年以来,已办理各类涉司法行政系统信访事项8件,群众满意率100%。

18.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不足。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2025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系统党建工作,每季度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严实支部书记、委员责任,明确局政治部主任负责党建资料规定管理工作,各支部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按时高质量召开会议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截至目前,党委书记与各党总支书记面对面集体会诊1次,班子成员到联系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7次、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7人次。班子领导带头参加支部主题党日5次、讲党课5次。研究制定了《苍溪县司法局2025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从严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的监督管理,督促了8个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活动。3月21日,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对机关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推动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质效提升。

19.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坚持“新官理旧账”,对上轮巡察整改组织“回头看”,5月8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全部整改完成。同时,及时研究部署本次巡察整改工作,2025年2月10日以来,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抓整改,确保问题无遗漏、整改见实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苍溪县司法局党委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制度执行,持续巩固拓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一)压实主体责任,扛稳政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立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深化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深改彻改。坚定整改信心决心,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推进跟踪问效,系统抓好整改推进和常态落实。

(三)完善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常态化管理机制运转,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警职工,鼓励干警职工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不断激发干警职工干事创业的新活力,展现新时代司法行政干警担当作为的新风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5583783;邮政信箱: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8号,电子邮箱: 2730744049@qq.com。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52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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