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洁、任鑫、罗毅恒委员:
你们在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集中供水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放心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一)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按照《苍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苍府发〔2022〕12号)及《苍溪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文件,我局联合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国资事务中心等部门及各乡镇,织密筑牢了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属地乡镇属地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体系,基本做到了农村供水有制度管、有人管、有钱管。同时按照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每月常态化开展农村供水返贫监测,再结合水利部12314、广元市12345等监督投诉平台,持续完善农村供水问题发现、处置、回访机制,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二)积极推进县域统管。我县的县汉昌水务公司、县乡镇供水公司属于专业化运营管理,其他农村地区的村级供水工程存在管理运营“非专业化”情况,我局正在创新探索建立由县乡镇供水公司托管+村级主管相结合的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村级管水员管理水平,全力推进农村供水“同网、同价、同质、同服务”。
二、形成部门联动机制
(一)县水利局与生态环境和疾控等部门召开会议1次,协同联动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水源保护,由生态环境局制定水源地污染源排查方案,根据排查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对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违规建设等行为“零容忍”。
(二)县水利局与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召开会议会商水质检测,由疾控中心科学编制《苍溪县2025年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
三、规范检验监测工作
(一)安排资金541万元,用于乡镇供水站、部分村级供水工程水质提升建设及规模化水厂检测实验室建设等,预计12月底前完工,对出厂水能达到日检34项指标标准。
(二)组织供水企业及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理人员参与水质监测及制水工艺培训2次,有效提升了水质监测和制水能力。
(三)与县卫生健康局落实水质定期检测计划,加密加强联合检测次数与力度。对于县内的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我局坚持严格按照水质检测规范、要求,进行专业检测;对于农村小型村级集中和分散供水工程,我局积极、强力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抽检、巡检,一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居 联系电话:0839-5222801。
苍溪县水利局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