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73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2025-10-24  来源: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董艳、张晓霞、唐爱民、李继华、朱成春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稳定医保费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一、关于“出台年龄减免政策”的建议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由国家医保局制定发布,2025年度为400元,确实存在部分群众缴费困难、特别是人口较多的家庭负担较重的问题。去年,《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在向市、县医保部门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也向国家、省医保部门反映了基层关于“医保缴费标准高、年年涨”的呼声,但现行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市、县无自行制定医保缴费政策标准的权限。国家、省医保部门在统筹全局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发展阶段经济水平,多角度采取措施分类保障医保参保。

(一)财政补助为主,个人缴费共同筹资。根据省医保局、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4〕7号)文件要求,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力度,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财政补助占了63%,个人缴费仅占筹资总额的37%。财政补助在去年的基础上每人增长30元,个人缴费每人增长20元,财政补助标准增长首次高于个人缴费标准。

(二)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特殊群体身份,分类资助参保减轻个人负担。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标准。根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广医保发〔2024〕13号)要求,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特殊群体进行分类资助参保。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参保;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100元,医疗救助基金每人资助300元;1-2级残疾由财政全额资助参保,3-4级残疾每人资助100元,个人缴费300元。相较于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四川省按国家规定的缴费标准下限执行。资助参保人员特殊身份分别由民政、农业农村、残联认定,我局以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数据为依据资助参保。

就目前资助参保政策而言,已经从个人收入角度认定了特殊困难群体,涵盖了70-79岁、80岁以上等各个年龄段,落实了相关资助参保政策。2025年度,我县为12.84万特殊人员参保资助2542.66万元,其中:资助70-79岁、80岁以上特殊困难群体共3.2万人。

(三)构建长效机制,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024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化常住地参保、健全激励约束、完善筹资政策、健全精准扩面、强化宣传动员、强化部门联动、保障资金支持等机制。在激励措施方面,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和基金零报销人员相应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提高额度最高可以达到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在约束措施方面,设置了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两个等待期”,即: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待遇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这项举措鼓励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连续参保缴费,防止部分人员生病之后再来缴费参保钻政策的空子,从根本上更好维护全体参保人的利益,确保基金平稳运行。截至2025年8月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50.65万人。

当经济社会水平发展到更高阶段,国家财力充盈时,你们提出的“农村70-79岁老年人医保费用减半”“农村80岁以上的老人医保费用减免”建议,我们将适时向上级呼吁,可探讨作为一项普惠制医保参保政策实施,以更好减轻老年人负担,享受国家经济发展红利。

二、关于“设立专项基金”的建议

在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每人670元资金的组成中,中央财政配套每人536元、省级配套每人 76.7 元、市级 0元、县级财政配套每人 57.3万元。2025年,我县共划拨上解2994.33万元,作为居民医保参保配套资金。同时,每年冬季,县民政部门开展“温暖过冬行动”,上级拨出资金分配到各乡镇,由乡镇政府统筹安排,资金使用范围包括资助临时困难人员医保参保。

由于我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总体赤字,税收收入难以支撑保障本级财政支出,部分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县政府暂无力单独预算一笔资金建立扶持老人参保的专项基金。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2日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522234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