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审计局于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15日,对我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局高度重视,对照反映问题逐条进行了整改。按照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
及时修订《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将“预算管理”纳入《规定》主要内容,明确预算编制流程、要求、执行、分析和公开等具体要求。
1.关于“决算报表编报不实”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账目和决算报表,查找原因,对偏差原因作出详细情况说明。二是利用各类平台,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利用财务信息化系统,加强日常财务数据监控和分析,为决算报表编制提供可靠数据,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2.关于“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账目,查找原因,并作出详细情况说明。二是结合实际,梳理、汇总项目经费,完善预算编制,同时明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等各环节权责和流程,力争预算覆盖所有收支项目。三是立即叫停无预算的项目支出,待追加或调整后,再实行支付,严格执行财政无预算不得支出的要求。
二、财务管理方面
1.关于“收入核算不实”问题
组织会计对相关拨款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及时将拨款中的剩余部分纳入2025年财政预算项目进行收支核算。
2.关于“款项未直达收款人”问题
一是核查相关款项支付情况,督促经办人员作出详细书面说明。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经管理规定,加强财务支付管理,强化财经纪律意识。
3.关于“无依据调账”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核查调账情况,并作出书面说明。二是按照实际情况调整账务,规范会计核算,同时补充完善调账说明和审批手续。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未据实填写固定资产台账”问题
全面清查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情况,对原民政局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对2019年3月我局成立以来采购、划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对应记未记、漏记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登记、补录。
2.关于“应计未计固定(无形)资产”问题
组织人员认真核查问题资产情况,并将其及时计入固定(无形)资产。
四、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关于“挤占专项资金、慰问随意,标准不明确”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挤占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进行逐笔核查,依据核查结果,按照财务管理要求,作相应账务调整,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制定《八一(春节)慰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范慰问对象范围、慰问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和资金管理等,从严审核、研究确定慰问对象,确保慰问资金规范使用。
五、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1.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质量保证金”问题
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由项目经办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今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规范资金支付管理。
2.关于“未及时支付企业工程款”问题
组织项目经办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今后在项目实施中,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规范支付管理。
六、其他方面
关于“内部审计制度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组织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等制度,提升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落实,认真拟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