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领域 | 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 | 伏** | 2025年10月20日22时16分接群众举报,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伏**在苍溪县云峰镇(苍溪县新人民医院)附近嘉陵江水域使用禁用渔具捕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渔业水产)序号2。 |
1、没收三重刺网1张; 2、处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元整(1510.00元)。 |
2025.11.7 |
| 序号 | 案件领域 | 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 | 伏** | 2025年10月20日22时16分接群众举报,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伏**在苍溪县云峰镇(苍溪县新人民医院)附近嘉陵江水域使用禁用渔具捕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渔业水产)序号2。 |
1、没收三重刺网1张; 2、处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元整(1510.00元)。 |
2025.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