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刘太和、李华兰)
2026-01-07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202601070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苍权字第4524号

刘太和、李华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0824101027GB00220F00100038

苍溪县陵江镇151号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7日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52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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