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
2026-02-25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202602250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苍溪县不动产证明第0041444号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土地和房屋

510824103013GB00003F00190121

苍溪县陵江镇唐家弯巷33号3幢1单元9层1-9-3号



川(2020)苍溪县不动产证明第0025247号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土地和房屋

510824103013GB00003F00020009

苍溪县陵江镇唐家弯巷33号2幢1单元3层1-3-3号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25日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52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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