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邓定明、王红会 )
2026-03-03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邓定明、王红会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苍权字第1219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2002第066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定明、王红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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