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联合相关单位摸清辖区内游乐设施的分布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职责制定情况、设备档案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签定情况等。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游乐场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大型游乐设施,依法予以严厉查处,保障游乐设施源头质量安全。
二是公布 24 小时投诉举报电话12315,在居民区、学校附近设置意见箱 8个,广泛收集线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坚决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重点检查游乐场所经营单位购进游乐设施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等文件和设备安全压杆、安全带、安全座位扣等保护装置的有效性,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设备。
三是召开工作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游乐场所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县划分为 6个片区, 执法人员采取交叉检查、不定时检查等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游乐场所经营单位落实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保障设施维护保养和设备部件更新所需经费,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对游乐场所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抽查。
四是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游乐设施经营企业责令整改,补缺补漏,并督促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制定相应的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每个游乐场所均配备1-3名专职或兼职的救援人员与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对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总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王虹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