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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20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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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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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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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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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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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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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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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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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陵江罗治勇中医(综合)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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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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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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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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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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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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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陵江周珍生中医(综合)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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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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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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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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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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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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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陵江赵仲清中医(综合)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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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未执行预检分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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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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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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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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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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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蓝湾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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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游泳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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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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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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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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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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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陵江景安靖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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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预检分诊点、未建立预检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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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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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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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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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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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陵江谢小张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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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要求落实预检分诊制度;2.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3.未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消毒;4未对医疗污水严格消毒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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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和《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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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合并罚款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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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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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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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白桥镇罗广聪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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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且逾期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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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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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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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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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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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老百姓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老百姓护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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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消毒剂对医疗废物暂存间消毒;2.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3.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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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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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合并罚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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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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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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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陵江韩宏先中医(综合)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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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且逾期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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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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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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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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