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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6-07-28 字体: [ ]

安媚、王湘君、陈理、张菊英、肖尧、任子阳、邓树政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红军路及老桥入城道路交通与照明环境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路灯更新改造,提升夜间照明水平”的建议

(一)现状排查情况。针对代表反映的夜间照明设施老化、灯光昏暗、视线不良等问题,我局城市照明事务中心对红军路龙王沟至老苍中校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和现场踏勘。经统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红军路“红旗灯”模组光源运行已达设备使用寿命,故障路灯16盏、被行道树遮挡及光衰路灯25盏;二是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路灯受季节、天气影响,且未安装智能控制系统,启闭时间无法精准调控。

(二)拟采取的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解决:一是及时改。红军路龙王沟至老苍中校北门段“红旗灯”光源,系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照明提升配套工程,目前已达设备使用年限。县城市照明事务中心已拟定维修计划,正在筹措维修材料,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路灯进行维修更换,并同步加装远程智能控制终端,实现路灯启闭时间的科学调控。二是协调改。老城区部分主干道行道树生长过快,树枝遮挡路灯灯光的情况客观存在。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已对解放路、红军路、江南干道等主要街道遮挡路灯的行道树枝进行大幅修剪,露出灯光光源,提升路面亮度。同时,已协调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沿线车流量情况,科学调整交通信号灯配时。三是利旧改。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拆除的部分旧照明设施进行改造再利用,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路灯缺失、照明效果不佳的问题。四是调启闭。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合理设置夜间路灯间隔照明,适时调整开关时间,具体启闭时间由县城市照明事务中心结合实际动态调整。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健全巡查维护机制。县城市照明事务中心已制定《县城区照明设施巡查制度》,将现有人员分为12个小组,定期(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紧急情况除外)对城区路灯亮灯、熄灯及景观照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建立台账,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一般故障24小时内排除,较严重故障48小时内排除,严重故障72小时内排除。二是推进智慧照明升级。紧扣智慧城市建设要求,逐步推广智能单灯控制、远程监测、故障自动预警系统,实行“智控+时控”相结合的科学启闭灯模式,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节能降耗。三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检、定期养护、应急抢修工作机制,加密重点区域、老旧设施巡查频次,提升故障抢修及时率。畅通市民反馈渠道,及时处置路灯故障、照明扰民、亮度不适等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回应人大监督和群众期盼。

二、关于“优化交通组织管理,科学疏导高峰车流”的建议

我局将协调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沿线车流量实际情况,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落实:一是改造节点瓶颈。在老桥、国道212线文焕桥增设引道或拓宽瓶颈路段,提升节点通行能力。二是优化区域微循环。在肖家坝汉水秀城增加两处内部微循环改造,分流主路交通压力。三是科学配时调控。在节假日及高峰期对信号灯时长进行科学配时,合理疏导车流。四是强化现场疏导。对易拥堵路口灵活配置警力,加强现场交通疏导,有效预防和缓解车辆拥堵。

最后,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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