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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6-07-29 字体: [ ]

刘一乐、韩小丽、郭芳、宋健、张涛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府主导与部门协同,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的建议

一是压实监管责任。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与县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指导监督管理工作。2025年9月15日出台了《苍溪县物业管理相关单位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职责。二是加强联合监管。2026年5月29日出台了《苍溪县“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全链条监管工作指引》,强化物业服务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构建协同高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同时,联合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物业市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加强信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信用记录管理,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将信用级别为AAA、AA的列入“红榜”,信用级别为B的列入“黑榜”,对“红榜”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在物业项目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对“黑榜”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在业绩考核、综合评价、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予以限制和约束。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026年4月3日印发了《关于公开征集全县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同时广泛宣传市级公告,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扎实推进物业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整改与源头治理,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二、关于聚焦服务品质与安全底线,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升级的建议

一是提升物业服务品质。2026年1月15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县物业服务品质提升现场交流会,先后参观学习了汉水秀城一期、如意城等小区,随后召开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工作推进会。2026年3月16日印发了《2026年全县“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专项方案》,聚焦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以及其他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整改与源头治理。二是推行物业服务标准。引导推广使用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及省住建厅印发的《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等,引导推行《广元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分级分项标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三是加强收费行为监管。2026年5月,统一推行省住建厅监制的《物业服务“明白账”公示栏》标准化模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出入口、物业服务中心等显著位置常态化公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收费标准,同步公示公共收益收支、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投诉举报热线及物业服务监督二维码等关键信息,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四是筑牢小区安全管理底线。严格落实房屋、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求,2026年上半年联合县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2轮物业项目全覆盖大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常态化开展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电梯运行、燃气使用、高空抛物防范、防汛排涝、有限空间作业、动火施工、窨井盖、外墙脱落隐患等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五是实施从业人员提质行动。2026年4月10日,我局主持召开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工作推进会暨物业管理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乡镇、社区、业委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同时,面向物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客服、工程、安保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法规政策、服务礼仪、设施维保、应急处置全覆盖轮训,常态化举办物业行业技能培训,培育“金牌管家”服务品牌。

三、关于健全业主自治机制,促进业委会规范健康运行的建议

一是压实自治组织指导监督责任。压紧乡镇、社区党组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指导组织业主大会召开、业委会选举及换届备案工作,从严做好业委会人选综合审核。建立业委会成员任前培训和年度常态化培训机制,重点围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财务规范、议事规则开展授课。针对暂不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的小区,推动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建尽建,实现小区自治组织全覆盖。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引导推广使用省住建厅印发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指导各小区业委会健全议事、财务、公章管理、信息公开四项核心制度,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等事项。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业委会年度履职评估、常态化财务审计机制,对不作为、乱决策、拒不公开账目的业委会成员依法启动罢免程序;针对挪用公共资金、与物业服务企业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等违规行为,第一时间责令整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会议、业务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大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和法治素质,切实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四、关于完善纠纷调处机制,促进矛盾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的建议

一是建强专业化物业纠纷调解网络。依托乡镇、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增设物业纠纷专业调解窗口,选聘执业律师、退休法官、物业行业专家、优秀楼栋长组建专职调解员队伍,打造低成本、便捷化基层调解阵地,推动大量琐碎物业纠纷就地化解。二是健全联动共治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制度,定期召开协商议事会,提前统筹解决停车管理、公共收益分配、设施维修等共性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畅通内部投诉渠道,第一时间响应业主诉求,力争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三是强化普法宣传。由县司法局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法规进小区宣传,引导业主、物业双向依法履约、理性维权,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复杂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途径维权,并配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构建多层次、全链条维权体系。

五、关于聚焦难点痛点,分类施策提升治理效能的建议

一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资金,补齐老旧小区物业用房、充电设施、安防监控等硬件短板;创新推行“社区托管”“业主自治+专业外包”“连片打包”等多种管理模式,通过政策扶持、信用加分等方式引导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承接老旧小区项目;将物业服务引入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验收硬性标准,实现改一片、管一片、优一片。二是规范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在《苍溪县“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全链条监管工作指引》中细化物业服务企业入驻、退出、承接查验流程,明确建设单位、新旧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三方资料移交、设施盘点标准;对拒不移交图纸档案、侵占公共资产、离场前破坏设施的企业依法处置,列入行业黑名单,杜绝服务真空和交接冲突。三是融入人文关怀,保障特殊群体需求。将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维护、老年便民服务纳入物业服务等级考核内容,要求物业设置老年人便民服务通道、帮扶台账;依托小区“红色微家”“邻里驿站”等党群服务阵地,常态化开展老年、残疾人帮扶志愿服务,打造友好型宜居小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以本次提案为重要抓手,认真实施《2026年全县“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专项方案》和《苍溪县“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全链条监管工作指引》各项规定,对标广元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持续补齐物业服务、业主自治、行业监管、纠纷化解短板,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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