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炳荣、东)

    编号:202311220002经初步审定,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联系方式:0839—5221619 083…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11-22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华章、素莹、欢、冯琼英、肖连芳)

    李华章、李素莹、李欢、冯琼英、肖连芳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1287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李华章、李素莹、李欢、冯琼英、肖连芳2025年11月4日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1-04

  • 政务信息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永国、珍兰)

    编号:202206060001经初步审定,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联系方式:0839—5221619 083…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6-06

  • 政务信息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欢晓、祥荣)

    编号: 202208220001 经初步审定,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联系方式: 0839—5221619 …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8-22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在太、张德厚、小利、赵宇慧、小均)

    李在太、张德厚、李小利、赵宇慧、李小均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1975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李在太、张德厚、李小利、赵宇慧、李小均2024年10月17日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0-17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毓勇、冉朝秀、雨婷、鹏程、任莉华)

    李毓勇、冉朝秀、李雨婷、李鹏程、任莉华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1162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李毓勇、冉朝秀、李雨婷、李鹏程、任莉华2025年3月13日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3-13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元平、杨光芬、樊清翠、燕萍、鑫润)

    李元平、杨光芬、樊清翠、李燕萍、李鑫润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734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人:李元平、杨光芬、樊清翠、李燕萍、李鑫润2025年9月5日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9-08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庆茂、庆芳)

    李庆茂、李庆芳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苍权字第1341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李庆茂、李庆芳2021年4月19日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4-19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珊、兴、王顺华)

    李珊、李兴、王顺华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7376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李珊、李兴、王顺华2024年8月2日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8-02

  • 政务信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在荣、杨、杨碧兰)

    李在荣、李杨、杨碧兰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1039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李在荣、李杨、杨碧兰2024年10月9日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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