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法律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苍溪县歧坪镇云朵化妆品店 | 郑棹云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标签不符合规定且未经备案的化妆品及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警告;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元恒本草发根营养液1瓶、秘乌®滋养营养液2瓶、秘乌®黑润营养液2瓶、JIERXAN吉尔萱®玻尿酸补水保温面膜1盒;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且未经备案的JIERXAN®吉尔萱玻尿酸补水保温面膜2盒、元恒本草修复营养液1瓶;没收违法所得126元;罚款1000元 | 2025年1月 |
苍溪县歧坪镇刘琼副食店 | 刘琼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 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龙利多®玉米味烤肉肠1根、双汇®双汇福蒸煮淀粉肉肠2根;罚款500元 | 2025年1月 |
苍溪县元坝镇石门场秀分副食店 | 代秀分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采购食品时未查验并保存产品合格证明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 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龙佳月®瓜子脆0.5kg、六婆®牛油火锅底料7袋;罚款500元 | 2025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