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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转发《“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8478498/2025-055 发布机构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4-30
发布时间 2025-04-3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时间:2025-04-30 来源: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优化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烟草专卖局、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广元经开区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个转企一件事”服务效能,便利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5〕10号),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单位,要牵头组建“个转企一件事”优化提升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不定期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解决业务衔接不畅、数据共享壁垒、流程优化难点等问题,确保“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各责任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指定专人负责跨部门协作,形成“牵头单位统筹、部门分工落实、上下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优化服务举措,提升办事效能。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及受理手册,明确办理条件、材料清单、流程时限等,并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公示,实现“一单告知、一表申请”。同时,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统筹加快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模块配置与功能调试,推动数据共享、业务联办,确保系统运行顺畅。各单位要同步开展本部门系统操作培训,重点掌握业务流程、系统操作及常见问题处置,确保5月30日前“个转企一件事”在广落实落地,全面推行。

三、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在5月30日前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引,广泛宣传“个转企”一件事联办服务,提高“个转企”一件事集成服务的知晓度和办理量。及时总结“个转企”转型成功案例,提炼经验做法,通过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激发个体工商户转型积极性。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元市公安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广元市烟草专卖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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