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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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2025年)
时间:2025-08-12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苍溪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苍溪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5年抽查计划

八、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案卷评查制度

九、苍溪县财政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苍溪县财政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十一、苍溪县财政局2025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内容

一、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苍溪县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东段39号

邮编:628400   电话0839-5222855   传真:0839-5283967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6个:

(一)财政法规股

主要职责:负责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监督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法治教育、财政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等工作;负责退税业务的办理,配合省市开展税源调查分析。

股室负责人:韩长春 联系电话:0839-5222218

(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中介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信息库,并提出改革与完善建议;核准县级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专家的抽取,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股室负责人:张 芸 联系电话:0839-5283971

(三)财政监督股

主要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乡镇和全县预算单位重大财政政策、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建立健全“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绩效管理制度;牵头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股室负责人:范亚娇 联系电话:0839-5286515

(四)综合股(非税收入股)

主要职责:协同相关单位拟定县属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出让、管理规定,参与相关项目决策;组织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征管和监缴工作;负责政府性基金中土地出让金的收支核算、监控及分析预测等工作;负责彩票公益金的监管和预测分析等工作;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核算及分析预测等工作;监督管理财政票据,实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负责代管资金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收付、核算、监管和分析预测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刘俊材 联系电话:0839-5261849

(五)金融与资本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财政与金融互动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金融互动的资金筹集、审核申报、拨付清算、预算决算及分析预测等工作;制定政策性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集中统一履行地方金融机构、政策性担保公司、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互助合作社及乡村银行等经济组织的监管职能,按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政策性贷款贴息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财金互动监管动态监测系统并做好管理、维护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杨 燕 联系电话:0839-5224317

(六)会计管理股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和服务;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继续教育、会计改革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与监管工作;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协助预算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股室负责人:韩长春 联系电话:0839-5222218

二、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姓 名

证件编号

1

胡延蓉

23070112067

2

周  恬

23070112064

3

刘峰瑞

23070112047

4

李  娇

23070112039

5

袁  凤

23070112066

6

陈奕宏

23070112055

7

彭文沐

23070112046

8

宋  婷

23070112050

9

杨锡容

23070112021

10

何记阳

23070112033

11

马  丹

23070112036

12

杨倩雯

23070112059

13

范亚娇

23070112058

14

李 晨

23070112031

15

陈  佳

23070112052

16

李雪华

23070112057

17

吴小洪

23070112062

18

张  柳

23070112027

19

何 玲

23070112029

20

张  敏

23070112060

21

陈小龙

23070112041

22

姚会清

23070112038

23

张媛媛

23070112045

24

冯  军

23070112023

25

吴德勇

23070112061

26

王长征

23070112034

27

李素琼

23070112022

28

牛小宾

23070112032

29

罗瑜平

23070112048

30

余  波

23070112025

31

李肖红

23070112043

32

李 波

23070112026

33

张得中

23070112024

34

刘德洲

23070112030

35

张  芸

23070112035

36

赵 越

23070112049

37

李虹燕

23070112044

38

曹 萌

23070112028

39

张效铭

23070112037

40

杨 龙

23070112053

41

程 维

23070112056

三、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见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s://www.cncx.gov.cn/gongkai/show/20220718091734060.html

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00847836-7&areaCode=510824000000

四、苍溪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文件依据:

1.《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清单(2020年版)》

2.《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2024版)》

3.《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用语规范标准(2020年版)》(川财法〔2020〕18号)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文件要求,我局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目录如下:

1.所有行政处罚;

2.加处罚款的行政强制;

3.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行政确认;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五、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苍溪县人民政府

地址: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28号  电话:0839-5587637

2.行政诉讼

单位:苍溪县人民法院

地址:苍溪县北门沟路298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一:苍溪县财政局财政法规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东段39号

投诉电话:0839-5222218

部门二:苍溪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8号

投诉电话:0839-5587715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21年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

六、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2024年1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0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施行)

《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七、苍溪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抽查计划、市场主体库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项)

1.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2013年5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二条。

检查对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检查内容:四川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以下统称监督对象)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的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

2.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九条。

检查对象: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

检查内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3.对财政票据印刷、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三十七条。

检查对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检查内容: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2025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检查依

执行股室

检查比例

检查频次

初步检查时间

备注

代理记账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会计管理股

70%

1

2025.09-2025.10


抽查工作注意事项:每年随机抽查事项不低于抽查事项总数的50%,抽查对象不少于全部抽查对象的70%。原则上同一年度对同一管理对象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对社会关注度高、被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纪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的,适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前三天,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情况和结果由财政法规股在五日内公示并录入一体化行权平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经局领导审签后报县政府办。

(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2.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

(1)四川良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苍溪县凯旋丽都六楼

(2)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机构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3)成都市算友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苍溪县钰桓江南2栋2单元2楼

(4)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陵江镇嘉陵路东段向阳巷40号

(5)四川恒正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西段211号(老百货公司5楼)

(6)四川润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星泓美好广场财智大厦7楼

(7)四川申申建设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落英缤纷路北段景观楼A2右侧(三合酒店2楼)

(8)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苍溪县解放路东段382号3栋2单元301号

(9)四川中蜀道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苍溪县江景酒店3楼

3.代理记账机构

(1)苍溪县德信会计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西段184号

(2)四川荣协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303号

(3)苍溪县兴瑞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苍溪县陵江镇红军路东段406号

(4)四川优企策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杜里路1号帝景豪庭4幢2层201号

(5)苍溪县弘旺财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地址:苍溪县陵江镇人民中街46号

(6)四川双鑫财税有限服务公司 机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幸福路美好广场2幢3层3-088号

(7)四川益灵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西段1幢1层1-1号(829号附5号)

(8)四川创享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苍溪分公司 机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江南新区杜里坝星泓美好广场2栋3楼079-080号

(9)广元市铭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苍溪分公司 机构地址:苍溪县陵江镇创业孵化园3楼412号

(10)四川柠檬华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元市苍溪分公司 机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59号荣新江南半岛小区7幢1层1-8号

(11)广元市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一段11号、13号

(12)四川川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苍溪县分公司 机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片区利州广场南侧金橄榄广场2栋24-12号

(13)广元市圣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苍溪分公司 机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一段125号1幢1层1-1号

八、苍溪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2021年1月)

(二)《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2021年1月)

(三)广元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广司发〔2022〕16号)

(四)《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2024年版)

九、苍溪县财政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

2024年双随机检查1次,检查对象8家。

(二)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3839eb39-f8a9-11ee-a3da-fa163ef065a1http://www.ccgp-sichuan.gov.cn/freecms/site/sichuan/ggxx/info/2023/5f73fbaa-b2ac-4393-b1a5-a384fc026152.html

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2c4452d0-3cf9-11ef-8d9c-fa163ef065a1

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c8939e5-4d74-11ef-8d9c-fa163ef065a1

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bceede8-c0a3-4a24-bd69-24f69ecb394d

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14de4ad-4674-4715-81aa-3f8979c24a96

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bd58b29-3a9a-452b-a180-3e96ea842bb7

(三)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上年度行政检查5次;行政处罚6件。

十、苍溪县财政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事

项划分

对象划分

监管方式

1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双随机、一公开”

一般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多次被投诉举报或社会影响恶劣以及监管部门移交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定向检查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双随机、一公开”

一般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多次被投诉举报或社会影响恶劣以及监管部门移交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2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集中采购机构

定向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社会代理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

重点检查对象

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的政府采购活动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3

对财政票据印刷、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本级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前期票据使用管理不存在问题的票据使用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

重点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前期票据使用管理问题较多的票据使用单位。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五张清单》的通知(川财规〔2023〕13号)

http://sczj.cngy.gov.cn/New/show/20240226175751513.html

十一、苍溪县财政局2025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比照执行《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苍府办发〔2019〕29号)制定《苍溪县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苍财法〔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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