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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2025)
时间:2025-08-21 来源: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5年抽查计划

八、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案卷评查制度

九、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十一、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5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集中更新行政执法公示内容

一、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地址:四川省苍溪县刘家巷3号

邮编:628400 电话(传真)0839-5228576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4个:

行政执法股室:

1.市建(项目)股。负责市场体系建设、现代物流业发展、项目包装储备招引、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向上资金争取、招商引资、消费品以旧换新、汽车备案管理、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党建、组织、纪检、宣传(意识形态)、政法(依法治县、信访维稳)、统战、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城建国土、环境治理、国家安全、教育科技群团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刘芸 联系电话:0839-5220927

2.营销中心(电商股)。负责电子商务(数字经济)、东西部协作、人事、机构编制、消费扶贫、托底性帮扶、特色产品营销、会展、贸促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段晓兰 联系电话:0839-5224363

3.经济运行股。负责社消零、服务业指标数据统计分析、“两上”企业培育、消费促进、物资保供、餐饮品牌推广、新兴服务业发展、品牌创建及质量监管、行权、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管理、防汛抗旱、林(河)长制、森林防灭火、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卫生健康(重大疫病防控)、商业单预付卡管理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安欢 联系电话:0839-5228759

4.经济协作股。负责外经外贸、乡村振兴(驻村帮扶)、深化改革、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赵西平 联系电话:0839-5228853

二、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姓  名

证件编号

序号

姓  名

证件编号

1

宋威龙

23070120023

4

范云云

23070120022

2

赵西平

23070120021

5

安欢

23070120026

3

舒 谦

23070120025




三、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四、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一: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苍溪县刘家巷3号(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二楼)

投诉电话:0839-5228576

部门二:苍溪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8号(苍溪县司法局二楼)

投诉电话:0839-5587715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2.《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

六、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5年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项)

1.新车销售市场抽查检查

检查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检查对象:汽车销售经销商

检查内容: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内容要求,根据职能职责进行抽查

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抽查检查

检查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七条 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其中,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检查对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

检查内容:对卡面信息记载、实名购卡、业务台账、预售资金归集与使用等检查

3.二手车交易市场抽查检查

检查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第三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检查对象: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检查内容: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情况、规范经营情况及相关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二)2025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检查依

执行股室

检查比例

检查频次

初步检查时间

备注

新车销售市场抽查检查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第七条

市建(项目)股

20%

1

2025.4-2025.10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抽查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七条

经济运行股

1家

1

2025.4-2025.10


二手车交易市场抽查检查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第三十二条

市建(项目)股

2家

1

2025.4-2025.10


(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机 构

负责人

1

苍溪县宝马车业有限责任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红军路东段54号

罗荣

2

苍溪县四达贸易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群丰村五组

张小燕

3

苍溪县翔鸿永亨车业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村一组三清路102号

侯永军

4

苍溪县佳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社区四组677号

杨军

5

苍溪县旭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社区四组

李亮

6

苍溪县远宏车业有限责任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村四组

伏三宏

7

苍溪县洪兵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苍溪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武当工业园

赵洪兵

8

四川省苍溪恒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江岸御园)

杨敬

9

苍溪县双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村二组

张晓蓉

10

苍溪县升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麻岭社区九组

庞松文

11

苍溪县广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村二组

刘勇

12

苍溪县青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村

牛青松

13

苍溪县旭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村一组

赵荣兰

14

苍溪县浩昌汽贸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村一组

侯海福

15

苍溪县天豪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麻岭社区九组

王靖杰

16

苍溪县壹加壹发艺沙龙会所

苍溪县陵江镇现代商城二楼

郁华满

17

苍溪县诗尚佳美业形象设计中心

苍溪县陵江镇现代商城二楼235号

吴雪锋

八、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九、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情况为:上年度双随机抽查6次,https://www.cncx.gov.cn/news/show/20250106173225008.html

十、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无。

十一、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5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比照执行《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苍府办发〔201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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