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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号提案(经济建设类)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25-09-23 来源:苍溪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张权发、李开鹏、孙磊、杨松先、李正忠、赵登琪、刘俊辰、付勇、吴承格、李天军、王文华、张继军、文熙萍、韩绍军、陈康地、伏召勇委员:

你们在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拯救我县建筑企业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为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7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任云主持召开全县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梳理问题、制定系统性解决方案,以务实举措为企业纾困解难。经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尽快修订《苍溪县公共资源小额超市管理办法(试行)》的建议回复

2025年7月22日,《苍溪县公共资源小额超市管理办法(试行)》(苍财办〔2024〕10号)文件废止。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小额投资项目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于2025年8月28日印发全县各单位,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该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县不属于依法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投资项目交易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交易条件、交易程序、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质疑和投诉处理、责任追究等内容。

二、关于“采取企业项目建设推荐制”的建议回复

“企业项目建设推荐制”作为一种探索性模式,在其他地区的实践中可能取得了特定成效。然而,每一项制度的实施都需与当地的实际政策环境、市场发育程度及监管体系相匹配。经与县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认为我县在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100万元以下项目)的承建企业确定环节,尚不具备“企业项目建设推荐制”的条件。接下来,县发改局将在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下,积极探索“推荐制”落实的可能性。

三、关于“切实贯彻落实《广元市培育和壮大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修订版)》”的建议回复

一是在“评定分离”试点方面。2025年8月1日,四川省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文件对我省评定分离方法、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并规定“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使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并决定于2025年9月1日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行评定分离,待省级行业部门范本制定后实施。二是在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方面。近年来,我县不断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用好《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充分参考省级行业部门发布的负面典型案例,规范编制招标文件,督促招标人及时公示招标信息等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招标人代表的选派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文件对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进一步进行了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招标人是否选派招标人代表,应当由招标人自主决定。因此,我县无法对招标人是否委派招标人代表及委派人数进行约束。三是在政府采购工程方面。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意见对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招投标作出了相关规定,鼓励提高中小企业的首付款比例,鼓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予以适当评分奖励,下一步,县发改局将通过联席会议、政策解读、法律法规宣传等渠道鼓励招标人采用联合体招标。四是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因此,县级税务机关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也无权给予本地建筑税收减免或返还。为刺激国民经济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减征免征,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增值税留抵退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县税务局将按照政策分类精准锁定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微信群、征纳互动平台等方式定向推送宣传,同时对应享未享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核对、提醒、辅导,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四、关于“加强标后工程实施项目全过程监管”的建议回复

目前,我县正在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将根据整治工作情况并结合《苍溪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苍府办规〔2023〕2号)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启动《苍溪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苍府办规〔2023〕2号)文件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标后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关于“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的建议回复

我们将积极引导建筑企业和个人规范招投标行为,助力企业提升竞争力,同时推动企业间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此外,我们会不断完善健全建筑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监管,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着力营造“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市场环境。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规范公平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强化动态监测与调度,密切跟踪建筑业、房地产业关键指标走势,加强市场分析研判,确保主要经济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化协同联动与服务保障,增进部门与企业沟通,合力破解发展难题。同时,聚力提质增效与动能培育,引导企业在品质提升、绿色转型、科技创新中增强核心竞争力,多措并举推动全县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行稳致远,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今后能持续得到你们的宝贵意见,助力我县优化营商环境。




苍溪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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