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0230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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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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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2017)苍溪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176号 |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土地及房屋 |
510824101027GB00004F00040017 |
苍溪县陵江镇肖家坝大道30号嘉宇新城3幢2-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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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