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规定,经苍溪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溪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苍府土让〔2025〕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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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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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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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府土让〔2025〕03号 |
苍溪县元坝镇清鹤村 |
426.84 平方米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1.8 |
≥25% |
≤45m |
40 |
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苍规条(2025)第10号 |
二、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三、意向用地者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在其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经举报并查实竞得人有上述行为的,成交结果无效);
(三)意向用地者按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一)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二)意向用地者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证明(原件)、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行现场提交报名资料(仅接受线下纸质资料),意向用地者须于2025年12月11日前向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提交报名资料。
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 系 人 :杨老师0839-5220130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