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316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1619 0839—522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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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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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炳模 |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 |
苍溪县陵江镇嘉陵路165号 |
苍权字第02144号 苍国用(2005)字第0747号 |
陈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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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炳模 |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 |
苍溪县陵江镇嘉陵路西段167号1栋4单元2层4-2-1号 |
苍权字第01733号苍国用(2005)字第0736号 |
陈胜 |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