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33100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 0839—5221619 0839—522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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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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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何明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苍溪县陵江镇汉昌路76号A1栋1单元2层1-2-3号 |
苍权字第16653号 苍国用(2004)字第1365号 |
赵成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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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何明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苍溪县陵江镇北门沟路102号1栋4单元5层4-5-2号 |
苍房改权字第07394号 苍房改国用(2003)字第225号 |
赵成安 |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