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盛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自然人张淑华诉你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苍劳人仲案〔2026〕026号),并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向你公司邮寄了《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仲裁专递于2026年4月16日因你公司名址有误/不详且电话无法接通被退回。因无法联系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5月27日上午8时30分在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12号4楼409室(电话:0839-5282202)。你方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