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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刘敏德)
时间:2026-05-06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编号:20260506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 0839—5221619 0839—522880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刚会生

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苍溪县陵江镇落英缤纷路东段楠洋都汇8幢1单元24层1-24-5号

建筑面积: 120.38㎡

土地面积: 3.97㎡

川(2022)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29820号

刘敏德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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