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夏秀中) » 详情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夏秀中)
时间:2026-06-10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编号:20260610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1619 0839—522880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寇武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苍溪县陵江镇红军路233号

苍权字第15450号

苍国用(2004)字第0378号

夏秀中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