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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1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26-07-07 来源: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宋彬、王绍香、鲜莉琼、马雪华、任昕、岳三鑫、李杰、唐晓华、罗学群、王兴永代表:

你们在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快重启建设S411陵江至元坝段,赋能县域副中心建设与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函复如下。

省道411线广元市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建设工程(苍溪段),路线全长71公里,总投资70亿元,起于肖家坝大桥头,经元坝镇、歧坪镇、东溪镇,止于桥溪乡。为加快省道411苍溪段建设和缓解资金压力,2023年2月我局以PPP模式实施县城至歧坪段,路线全长27.2公里,总投资29.6亿元。因国家对PPP项目核查,该项目融资受阻,尚未实质性开工建设,已终止PPP项目合同。目前我县已建成G75兰海高速、S1绵苍巴高速,待S17南三高速建成后,我县交通网更加完善,加之建设资金缺口大,经研究,决定暂缓实施该项目,正在对接省交通运输厅开展项目清算工作。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建议和意见。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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