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科、白梅、辜晓燕、何华琼、赵小莉、何孝勇、马军、权玉先、任勇、张启志、陈宗林、张沥代表:
你们在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北部山区乡镇农村组道路和10户以上聚居点未硬化道路纳入规划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十四五”时期,我局结合省定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累计实施村组道路硬化约270公里。同时,我县村组道路建设通过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群众自筹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等多渠道支持,道路硬化率逐年提升,截至目前,我县村组道路(含10户以上聚居点未硬化道路)硬化率已达80%。目前,组道路和10户以上聚居点未硬化道路暂未纳入“四川省公路水路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库,四川省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无相关建设内容,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暂无相关项目及补助资金支持,因我县财力有限,北部山区乡镇农村组道路和10户以上聚居点未硬化道路暂无法纳入规划建设项目。下一步,我局将抢抓“十五五”时期政策风口期,积极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接争取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力争早日打通我县北部山区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助力当地产业蓬勃发展、乡村全面振兴。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建议和意见。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