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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6-07-27 来源: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刘婷、李微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精细化维护与公共服务品质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路面铺装修复的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修复验收制度。我局已制定《市政基础设施零星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相关标准,建立维修前拍照存档、修复后比对验收机制,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到位,否则不予办理竣工结算。二是强化施工人员管理考核。将铺装施工质量纳入市政运维单位年度考核,定期组织一线作业人员岗前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统一明确铺装工艺标准和外观恢复责任,坚决杜绝只重修补、轻视风貌的粗放施工,避免路面修补后出现新旧不一、布局错乱问题。三是常态化开展道路巡查整治。联合陵江镇14个城市社区组建市政基础设施巡查员队伍,对城市基础设施破损、不规范等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同时,县住建局及市政养护机构安排日常巡查人员,对城区主次街道、滨江路段开展常态化排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持续保障道路整体美观协调。

二、关于完善百利坝新区配套的建议

百利新区属百利镇属地管辖范围,同时在经开区管委会土地开发利用管理范围之内。经向水利、环卫、社区等单位核实,百利新区河堤目前由县水利局负责管护,且河堤内属河湖管理线管控范围,根据河湖管理及防洪安全相关规定,该区域严禁新建固定建(构)筑物、严禁开展各类经营性活动,因此无法建设固定式公厕,后续可研究布设移动式公厕。下一步,我县将立足群众休闲如厕实际需求,结合河堤防洪安全和市容环境管理要求,逐步科学推进配套设施落地工作。

三、关于强化城区犬只管理的建议

一是夯实文明养犬宣传引导。通过苍溪发布、苍溪新闻等线上渠道及设立提示牌、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线下方式,常态化推送文明养犬法律法规解读,发布不文明养犬曝光案例,大力倡导“遛狗必拴绳、便溺必清理”等文明养犬理念。今年以来,线上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5起,增设提示牌6处,张贴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告养犬市民书》5000余份。二是常态化开展巡查劝导,告知养犬人拴绳、清粪、按时免疫等法定义务。今年以来,对800余起不牵狗绳遛狗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捕捉收容流浪犬、无主犬30余只,责令免疫登记犬只200余只。三是持续完善硬件配套,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城区广场、滨江绿道、休闲步道等遛犬重点区域科学布设分类垃圾桶100余组。下一步,将根据实际需要继续增设宠物拾便箱、环保垃圾袋等设施,为养犬群众即时清理粪便提供便利,从源头管控犬粪污染问题。同时,稳步推行电子犬证全域登记管理,健全群众自治约束机制,持续减少不文明养犬行为,维护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最后,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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