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越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苍溪县城嘉溢玉玺至天立中学段建设滨江绿道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相关部门实地踏勘、研讨研判,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设计,凸显苍溪特色的建议
您提议建设的滨江绿道选址位于已建成堤防临河一侧下部,处于河道行洪断面范围之内。根据以往类似项目建设经验,若不阻碍行洪,经水利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开展建设。结合现场踏勘及水利管控要求,该处建设绿道项目需履行防洪评价、水土保持、河道占用等多层级审批程序,审批流程长、管控标准严格,现阶段暂不具备完整前置审批落地条件。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河道管理线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待各项建设约束条件满足后再推进专项规划编制。
二、关于完善设施配套,提升服务品质的建议
您建议完善配套设施的问题,与相关水利法规有所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的活动。该区域现阶段无法规模化建设全套休闲配套设施。我局正在会同水利、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立足群众休闲游憩实际需求,在不影响行洪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前提下,研究在该片区适宜区域布设移动式或临时性便民服务设施(如移动公厕、避雨亭、休闲座椅等)的可行性,同时结合河道管理线管控要求,科学开展前期选点论证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按程序组织实施,切实提升片区便民服务能力。
三、关于强化生态保护,实现绿色发展的建议
嘉陵江岸线生态保护与行洪安全是底线要求,我局始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各项规定。目前将持续加强该片区原有植被、岸线生态管护,杜绝乱开挖、乱堆放、乱破坏等行为,常态化开展保洁和植被养护工作,守护现有滨江生态原貌。若今后启动绿道建设,将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方案,坚持少开挖、少扰动原则,最大限度保留原生岸线与植被,优先选用本地乡土绿植,同步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植被补植等措施,实现生态保护、防洪安全与休闲功能有机统一。
四、关于多方筹措资金,保障项目落地的建议
现阶段该项目因涉河审批、防洪安全等因素暂不具备实施条件,暂未申报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财政年度建设预算。我局将持续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环保专项债、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等政策投向,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待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推进项目建设。
五、关于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推进落实的建议
我局将适时与发改、财政、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题会商,综合研判行洪安全、法规约束、规划布局、资金保障等关键要素,形成会商意见后统一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
最后,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