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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6-07-29 来源: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王娟、钱怿潇、许名伟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区道路照明、保障学生清晨出行安全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解决照明设施效能不足问题

针对县城路灯样式不统一、部分路灯光源老化严重、亮度衰减等问题,近年来我县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等市政建设项目,已对城区主要路段照明设施同步实施改造,照明效果明显提升。对未纳入改造项目的背街小巷、社区院落、自建房和老旧街区,我局城市照明事务中心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根据场地条件分别安装简易路灯和太阳能路灯,基本满足市民夜间散步和晨练需求,部分存在的问题将继续跟进逐步落实。经实地查勘,已对金麒麟公司至思源实验学校路口增设路灯一盏,照明效果明显提升,同时协调园林部门对西城市场沿线行道树遮挡进行修剪,并组织技术人员对故障路灯进行维修。

二、关于消除照明布局盲区问题

针对红军路中段、解放路西段等路段行道树遮挡光线问题,我局园林事务中心已组织人员大幅度修剪,露出灯头光源,增强路灯亮度,方便行人和车辆出行。针对肖家坝大道从水墨广场至新苍中校仅单侧布灯、影响出行视线的问题,因该段道路建设初期受道路宽度、地下管线布局、人行道宽窄等复杂条件制约,规划采用单侧布灯方案,建成多年后原有照明标准难以满足现实通行需求。为解决此问题,一是在现已实施的中洋花园等1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延伸段设计方案会审中,已明确通过更换新式高透光大功率LED模组镀锌灯杆,调整灯具安装角度,增大光源照度覆盖面;二是根据照明效果及时协调园林部门对行道树遮挡光源进行修剪。待项目改造竣工后,所反映问题将基本得到解决。

三、关于优化亮灯时段匹配问题

路灯照明受季节和天气变化等因素影响,具体的开灯和关闭时间,县城市照明事务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考虑到深夜行人和车辆流动量相对较小,县城区各主干道路灯在每晚23时后实行间隔通宵亮灯,辅助人行道照明;沿街建筑物景观照明和绿化带中的景观照明设施在每晚23时前全部关闭,既节约电力资源,又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

最后,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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