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设立农药兽... » 详情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设立农药兽药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时间:2026-07-30 来源: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为从严整治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面向社会公布农药兽药领域违法违规线索投诉举报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苍溪县行政区域内发现的以下涉及农药兽药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属于本次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非法生产禁限用农药、禁停用兽药。农药产品中违规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兽药、饲料、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中添加违禁药物、非法添加其他化合物。擅自降低批准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要求生产兽药。私设黑窝点非法加工、配制农兽药等违法行为。

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农药兽药经营主体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禁停用兽药,未依法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不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人工钓饵经营主体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经营主体误导诱导种养主体违规用药。游商走贩在市场或走村串户兜售农药兽药。其他向养殖主体销售禁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隐秘流通、私下交易禁限用农药。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禁限用农药、禁停用兽药、假劣农药兽药、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或未经批准在种植养殖环节使用的化学物质,无资质、超资质范围线上销售农药兽药。

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在种植养殖环节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禁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等。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使用农药兽药。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不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和用药记录制度。将兽药用于种植环节、将农药用于养殖环节等违规跨领域用药。

2.举报投诉渠道

农药举报电话:0839—6091352,邮箱:445780467@qq.com

兽药举报电话:08396091353,邮箱:2687954514@qq.com

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举报电话:08395583476,邮箱:530821749@qq.com

3.热线受理期限及工作时间

受理有效期:2026年7月—2027年3月31日

工作日受理时段:8:30—12:00,14:30—18:00

4.投诉举报要求

投诉举报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包含时间、地点、行为描述及相关证据(如实物、照片、音视频、票据等)。鼓励实名举报,便于核查反馈。严禁捏造事实或恶意诬陷。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