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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民政局关于《苍溪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26-09-14 来源:苍溪县民政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苍溪县审计局审计报告》(苍审财报〔2025〕11号),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积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并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整改过程中,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整改进度,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已整改,已补记固定资产。

(二)关于“应收款项未及时清理回收”的问题。已整改,已完成账务核销和账务调整。

(三)关于“未及时清退已到期的保证金”的问题。已整改,已按规定清退16043.88元和上缴5907元质保金。

(四)关于“建设项目超期未完工”的问题。已整改,项目已完工待验收。

(五)关于“设备未联网调试,致个别项目未有效使用”的问题。已整改,供应商已完成联网调试,调试后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六)关于“个别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项目购置资产未有效使用”的问题。已整改,前期闲置的资产已重新摆放到元坝老年助餐点的位置,现已充分发挥效益,使用率进一步提高。

(七)关于“殡仪馆办公楼维修项目未履行申报审批程序”的问题。已整改,我局跟殡仪馆在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重点强调了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知晓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落实,涉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的资金达到5万元以上的,必须按级申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备案。进一步要求在今后如有涉及办公用房维修的资金达到5万元以上的项目将会按程序申报并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备案后实施。

(八)关于“涉嫌结算不实”的问题。已整改,已将涉嫌多结算的资金1726.2元上缴国库。

(九)关于“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已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同时要求项目经办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分管领导,举一反三,在以后项目验收中严格把关。

(十)关于“支出附件不齐”的问题。已整改,已补齐相关附件,自审计期间起我局就对原始凭证报销要素进行严格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在县外参加会议报销差旅费时必须附会议通知,涉及慰问的报销时必须附慰问现场图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结合审计调查提出的建议,逐一分解落实,持续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一是强化制度执行,完善项目管理规范,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保障民生项目规范有序实施。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遵循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切实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项目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清查盘点资产,保证账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决定,建立部门联动和动态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苍溪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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