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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集中更新行政执法公示目录(2026年)
时间:2026-09-15 来源: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6年抽查计划

八、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案卷评查制度

九、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十一、涉企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

十二、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6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集中更新行政执法公示内容


一、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地址: 四川省苍溪县刘家巷3号

邮编:628400 电话(传真)0839-5228576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5个

1.项目股。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负责项目的收集、筛选、包装、推介。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参与重大项目的评审论证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引进项目及其后续衍生、配套项目的整体推进和落实工作。牵头落实省、市、县级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牵头重大引进项目的督查督导。参与全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和考核、激励工作。负责引进国内县外资金统计分析及引进外资统计汇总分析、负责内部刊物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综合分析县内外招商引资动态,提供招商投资信息,提出招商引资工作建议。

股室负责人:刘芸 联系电话:0839-5220927

2.招商股。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重要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服务及重点项目推介等工作。负责组织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管理、服务工作。接受外商、港澳台商及国内县外投资企业的投资咨询。负责对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抓好对内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信息交流、反馈工作,及时通报各级各地合作动态和重大项目落实情况。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并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的建议。负责投资环境的监测,接收外来企业的投诉与调处,解决投资商反映的合理要求、问题和意见。负责优化投资环境政策、措施的制定与落实,督促检查县域内改善投资环境。联系各类企业联合会、商会工作。

股室负责人:赵西平 联系电话:0839-5228853

3.经济协作股。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进出口相关工作。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相关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发展。承担省商务厅下放的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的职责。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国家、省、市、县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承担组织协调涉及全县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全县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上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企业进出口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协助上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和国外对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参与推进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推动我县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苍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向上资金争取等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安欢 联系电话:0839-5228759

4.市场股。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牵头协调职责。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全县流通领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拟订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统筹指导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牵头推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承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调查、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市场调控工作。参与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务企业开展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药品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会展管理工作。推动全县博览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全县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苍溪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会和经贸推介活动。

股室负责人:舒谦 联系电话:0839-5224363

5.县特色产品营销服务中心。负责电子商务(数字经济)、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托底性帮扶、特色产品营销、会展、贸促、深化改革、城乡融合发展等工作。

副主任:段晓兰 联系电话:0839-5224363

二、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姓  名

证件编号

序号

证件编号

1

宋威龙

23070120023

4

范云云

23070120022

2

赵西平

23070120021

5

安欢

23070120026

3

舒 谦

23070120025




三、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四、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一: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苍溪县刘家巷3号(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二楼)

投诉电话:0839-5228576

部门二:苍溪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8号(苍溪县司法局二楼)

投诉电话:0839-5587715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2.《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3.《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

六、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6年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项)

1.新车销售市场抽取检查

检查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检查对象:汽车销售经销商。

检查内容: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内容要求,根据职能职责进行抽查。

2.二手车交易市场抽取检查

检查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 号)、《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

检查对象: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检查内容: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要求,根据职能职责进行抽取。

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抽取检查

检查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75 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 年第2 号)、《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川商规〔2025〕1 号)等。

检查对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检查内容: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内容要求,根据职能职责进行抽取。

(二)2026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执行股室

检查比例

检查频次

检查时间

新车销售市场抽取检查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第七条

项目股

按照信用风险A、B级抽取10%,C、D类分别抽取20%


1

2026年10月31日前

二手车交易市场抽取检查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第三十二条

项目股

一共抽取6家企业,按照信用风险分类 A类抽取20%、B类抽取25%、C类抽30%、 D类抽取50%


1

2026年10月31日前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抽取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 号)、《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川商规〔2025〕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商务厅等7 部门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工作的通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

项目股

抽取100%

1

2026年10月31日前

(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1

苍溪县洪兵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武当路10号

2

四川省苍溪恒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江岸御园)

3

苍溪县双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村二组

4

苍溪县旭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社区四组

5

苍溪县四达贸易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群丰村五组

6

苍溪县升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麻岭社区九组

7

苍溪县广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村二组

8

苍溪县旭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村一组

9

苍溪县浩昌汽贸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三清路广明国际城1期1层25号-32号

10

苍溪县天豪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麻岭社区九组

11

苍溪县佳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社区四组677号

12

苍溪县宝马车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东段40号

13

苍溪吉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紫云工业园创新街10号

14

苍溪县万众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群辉村二组(汽车文化小镇)

15

四川阿爽说车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云峰镇陶家垭路8号

16

四川家有好车二手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群辉村(汽车文化小镇)

17

苍溪祥合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三清路493号广明国际城1幢1层1-8-12号

18

苍溪县宇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肖家坝(原老加油站附近)

19

苍溪元恒二手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群辉村(汽车文化小镇)

20

苍溪县福顺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304号

21

苍溪县万鸿汽车修配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群辉村二组(汽车文化小镇)

22

苍溪众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群辉村(汽车文化小镇)

23

苍溪捌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群辉村(汽车文化小镇)

24

苍溪县车一手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群辉村二组(汽车文化小镇)万众二手车交易市场6号

25

苍溪嘉堡二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路228号

26

苍溪县宝鼎车业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肖家坝三清路134号

27

苍溪新铭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路155号

28

苍溪县远宏车业有限责任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村四组

29

苍溪县翔鸿永亨车业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村一组三清路102号

30

苍溪县青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苍溪县陵江镇三清村

31

苍溪县歧坪镇新元安汽车修理部

苍溪县歧坪镇五一路

八、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的函(2025年)

(二)广元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广司发〔2022〕16号)

九、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情况为:上年度双随机抽查5次https://www.cncx.gov.cn/news/show/20260127171654831.html

十、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行政检查

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检查

行政检查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核查

行政检查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其他行政权力

零售商促销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洗染业经营者备案

十一、涉企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

年度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为5次。

十二、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6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比照执行《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苍府办发〔201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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