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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时间:2026-08-31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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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 、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室、督审大队、警务保障股、直属机关党委、情报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禁毒大队、行政拘留所、看守所、派出所。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建星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联系武警苍溪中队。参加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


党委副书记、政委   袁伟

工作分工

负责公安队伍建设管理、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涉警信访投诉和舆情处置、依法治县、执法监督、督察审计、纪检监察、目标绩效、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牵头“四强支部”“关工委”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政工室、督察审计大队、法制大队、机关党委(工会)、机关纪委、陵江派出所、警察协会。参加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第二党支部、陵江派出所党支部党建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任国华

工作分工

负责政治安全保卫、社会稳定维护、基层社会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局未保办、局安办、基础管控中心、江南派出所、五龙派出所。牵头负责县道安办日常工作。参加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第二党支部、交通管理大队党支部、江南派出所党支部、五龙派出所党支部党建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俊

工作分工

负责刑事破案打击、全民禁毒、出入境管理服务、森林防灭火、环食药知安全、河(湖)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环食药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东溪派出所、文昌派出所。牵头负责县禁毒办日常工作。参加第三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第三党支部、东溪派出所党支部、文昌派出所党支部党建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汶瑾

工作分工

负责公安情报、指挥调度、网络安全保卫、公安改革、科技信息化建设、保密(机要密码)、警务保障、监管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情指中心、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办公室、警务保障股、看守所、拘留所、百利派出所、龙山派出所。牵头负责县“131”机制办日常工作。参加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看守所党支部、百利派出所党支部、龙山派出所党支部党建工作。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康晓东

工作分工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管理、思想政治、教育训练、新闻宣传、涉警舆情处置、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会、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团委、妇儿、老龄委、统一战线、精神文明、爱国卫生、志愿行动等工作。主管政工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东青派出所、龙王派出所。参加第一支党部组织生活,指导第一党支部、东青派出所党支部、龙王派出所党支部党建工作。


党委委员、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李源

工作分工

主管刑侦大队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石马派出所。参加刑侦大队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石马派出所党支部党建工作。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1号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628400 电话:0839-5203016 0839-5203054 传真:0839-52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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