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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时间:2026-05-09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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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苍溪县委、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溪县机构改革方案>和<苍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苍委发〔2019〕3号)文件精神,设立苍溪县林业局为苍溪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由苍溪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二、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全县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苍溪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四、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全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县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十三、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苍溪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

十六、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苍溪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工作。

3.必要时,县林业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县林业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股、林长制工作股)。

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起草林业的规范性文件、综合性文稿和史志编撰。负责对林业有关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值班、督查、国有资产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综合治理、计算机网络、后勤保障、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开展全县林业工作对外交流,承担涉及港澳台林业有关事务。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并指导全县林业系统财务管理。监督管理县级及以上林业财政专项资金,负责资金稽查、绩效评价。指导政策性森林保险及金融贷款工作。负责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负责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因公出国(境)、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二、森林资源管理股(综合执法股)。

森林资源管理股(综合执法股)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林地、林木采伐、经营加工、木材运输工作;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牵头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牵头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县级林业部门及所属机构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承办全县重大复杂案件、上级及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的查处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有关工作。拟订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建设、管理及开发利用,承担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及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承担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评价与发布工作。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监督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经营利用、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治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三、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股。

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综合管理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城乡绿化、封山育林和防止水土流失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工作。负责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林业建设项目。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石漠化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涉外援外项目实施。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和管理。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指导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建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指导良种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县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承担林木种苗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林木种苗项目申报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及林产品质量监督。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负责乡村振兴林业方面工作。组织生态和产业扶贫。指导全县现代林业园区建设。组织编制增彩添香、花卉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生态康养、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组织编制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资源评价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等相关工作。负责林业数字化工作。

四、森林防火股(安全监管股)。

负责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编制全县森林防灭火规划和森林火灾防治方案,组织实施森林防灭火项目。组织开展森林火险等级区划和火源管控、宣传教育、隐患治理、早期处置、监督检查等火灾火情预防工作,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生态护林员选聘、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工作。

五、项目管理股。

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林业年度生产计划和投资计划,监督管理预算内投资项目。负责林业项目储备、争取、申报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建立林业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跟踪检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加大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

党组书记    杨立彬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1996.06—2001.07   于苍溪县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在苍溪县田菜小学任教

2001.07—2007.05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历任县政府督查室目标股股长、行管股股长,其间于2004年5月—2004年12月上挂广元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2007.05—2008.05   苍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任苍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2008.05—2013.05   苍溪县爱卫办工作,任苍溪县爱卫办副主任、苍溪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2013.05—2013.07   中共苍溪县委办工作,任中共苍溪县委、苍溪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3.07—2016.01   中共苍溪县委办工作,任苍溪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共苍溪县委、苍溪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

2016.02—2019.03   苍溪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2019.03—2021.04   苍溪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2021.04—                苍溪县林业局党组书记


局长    田 青

工作分工

主持局行政工作。主抓目标绩效管理、林长制、向上争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


个人简历

2001.09—2004.06   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2004.06—2004.08   待业

2004.08—2008.04   四川神咏律师事务所工作

2008.04—2009.05   苍溪县司法局文昌司法所工作(试用期)

2009.05—2010.07   苍溪县司法局文昌司法所工作,2009年12月登记为公务员

2010.07—2012.10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其间:2009年9至2012年7月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学习,取得本科学历)

2012.10—2014.06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会主席

2014.06—2016.12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长、工会主席

2016.12—2017.04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长、工会主席、民盟苍溪县基层委员会副主委

2017.04—2017.05   苍溪县人民政协办公室工作、民盟苍溪县基层委员会副主委

2017.05—2022.04   苍溪县人民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民盟苍溪县基层委员会副主委

2022.04—2022.06   苍溪县人民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民盟苍溪县基层委员会主委

2022.06—2026.01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民盟苍溪县基层委员会主委

2026.01—                苍溪县林业局局长、民盟苍溪县基层委员会主委


党组成员、副局长   蹇宏伟

工作分工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宣传思想(含撰写网评、党委信息)、意识形态、巡视巡察、统战、精神文明、机关疫情防控(含结核病)、工会、青年、妇女儿童、文化体育、关心下一代、退休干部管理、退役军人管理、国防建设、民政双拥、信访、维稳、防邪、矛盾纠纷大调解(含综治网格化建设)、网络舆情监控、热线办理、机关内务、目标绩效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党务政务公开、爱国卫生、计划财务、向上争资、机关统计、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经济普查、招投标、联挂乡镇(社区)帮扶、驻村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安全生产(含应急管理)、森林防火、防灾减灾、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职业健康。主持局直属机关党委、局工会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务股)、局党委办、局安监股(防火办)。

个人简历

2007.09—2011.06   四川文理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习

2011.06—2012.06   待业

2012.062013.06   苍溪县新观乡工作(试用期)

2013.062016.12   苍溪县新观乡科员,其间:2014.12—2016.12在苍溪县委组织部挂职

2016.122017.03   苍溪县彭店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提名副乡长人选

2017.032018.03   苍溪县彭店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乡长

2018.032020.04   苍溪县雍河乡党委委员、副书记、组织委员

2020.042020.12   苍溪县龙王镇党委副书记

2020.122021.12   苍溪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2021.122023.02   苍溪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

2023.022025.11   苍溪县林业局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25.11—                苍溪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主任   王文弘

工作分工

负责苍溪国家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国有林场改革。主持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工作。

个人简历

2000.12—2006.01   苍溪县南阳乡广播电视站工作

2006.01—2013.10   苍溪县广播电视台工作

2013.10—2013.11   苍溪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2013.11—2017.10   苍溪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总编辑

2017.10—2021.06   苍溪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2021.06—2024.01   苍溪县委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

2024.01—2024.04   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亭子湖保护与发展中心主任

2024.04—2024.05   苍溪县亭子湖保护与发展中心主任

2024.05—2025.09   苍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县亭子湖保护与发展中心主任

2025.09—                苍溪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主任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19号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628400 电话:0839-6296001 传真:0839-629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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