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提速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根据市灾后重建扩大内需港澳援建项目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和县重建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苍溪县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检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
组 长:万多勇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范舜华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陶其泽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苏国成 县财政局局长
葛建平 县审计局局长
李勤生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韩 斌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陶书奎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县重建委办副主任
袁永红 县人防办主任
罗国辉 县监察局副局长、县招监办主任
曹守伦 县审计局副局长
向华宗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 琦 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程 俊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杜 鹃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才厚 县安监局副局长
纪 进 县环保局副局长
陶家宪 县工商局副局长
庄廷凯 苍溪质监局副局长
邓小林 县财政局纪检组组长
(一)检查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县灾后重建、扩大内需、港澳援建项目监督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分析项目实施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较大问题,经督促仍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每月向县政府汇报一次全县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情况,提出重大问题处理意见。
(二)检查组办公室及其职责:检查组下设办公室,与县重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联系电话:5222422),由陶书奎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抽调县规划和建设局干部薛定辉、县安监局干部李华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借用人员杨恒组成。抽调时间暂定一年(2010年1月至12月),抽调期间原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或召回抽调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或临时召回的必须经检查组组长批准同意。抽调人员日常考勤由县重建委办公室负责,年度考核由县重建委办公室向原单位提出建议,工资、福利在原单位不变。检查组办公室办公经费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工作用车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调剂。检查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检查组日常工作;督查指导业主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对全县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巡查,对重点项目和有群众反映的项目进行详查;收集汇总全县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梳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实施的规范性进行初步评价;建立项目检查档案,跟踪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复查整改结果;承办检查组成员会议和检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前期规划审批部分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规划、施工许可和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等是否完备;
2、中介服务机构选择是否符合规定,规划设计、投资评审、地质勘察、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评估等报告或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深度不够、不科学的情况;
3、招投标代理机构的选择是否符合规定,招投标公告的设定是否合理、发布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挂靠投标、围标、串标情况,比选项目的比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4、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压证,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同签订要素是否齐全、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项目建设涉及群众自筹资金的是否严格按“一事一议”相关规定执行。
(二)施工现场管理部分
1、业主单位有无专职现场管理人员、施工记录、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到岗记录;
2、建筑材料是否合格;
3、是否按规划设计图纸施工,有无质量安全问题;
4、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是否按规定到位履职,是否实时填写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
5、施工设施和施工作业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6、建设进度是否符合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
(三)项目资金管理部分
1、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增加投资的行为,工程变更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
2、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拨付是否直达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或材料供应商账户,有无超进度或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行为。
(四)工程竣工验收部分
1、项目竣工后是否及时申报验收,是否有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情况;
2、项目建设相关资料管理是否规范、完善。
二O一O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