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 202004300001
经初步审定,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 0839—5221619 0839—522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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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 用途 |
继承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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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兴兰 |
《房屋所有权证》:苍权字第17099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2004〕第1769号 |
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 |
建筑面积: 108.14㎡ 土地分摊面积: 17.66㎡ |
住宅 |
宁中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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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