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环保局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工作意见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按照“联合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的要求,将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工作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环境监管基本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化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
二、原则和要求
坚持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属地管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监管原则,规范行政行为,巩固监管成效,做到“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三、组织机构
成立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环境监管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谢正波(中心主任)
副组长: 陈家波(中心副主任)
李远鹏(中心副主任)
金荣昌(中心工会主席)
成 员: 申 旭(综合股股长)
罗 彪(国有林场管理股股长)
吴星辰(旅游发展股股长)
范元英(资源保护股股长)
办公室设在资源保护股,由范元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环境监管日常工作。
四、主要工作
(一)网格化划分
苍溪国家森林公园环境监管责任按照片区管理的原则,划分三级网格单元,实行分级管理。具体为:
1.一级网格1个:苍溪国家森林公园;
2.二级网格单元3个:三溪口景观片区、玉带峡景观片区和红军渡景观片区;
3.三级网格单元7个:三溪口景观片区按照巡山护林责任区域划分成5个,玉带峡景观片区和红军渡景观片区各1个。
(二)管理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一级网格职责人为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主任谢正波。主要职责: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领导责任。组织学习贯彻环境监管相关法规、指导二级网格化单元的建立,研究推动重大环保问题的解决,对下一级网格单元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评估报告,协助上级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二级网格职责人是实行分管负责人包联,三溪口景观片区由工会主席金荣昌负责管理,玉带峡景观片区由副主任陈家波负责管理,红军渡景观片区由副主任李远鹏负责管理。主要职责:牵头组织片区范围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定期巡查;加强片区内环境应急管理,环境风险源动态监管,完善景区和业主联防联控机制;指导和督促游客和业主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主体责任,强化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督促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发动景区内业主单位和中心职工关注环保、参与环保。
三级网格职责人是巡山护林人员、景观片区业主,巡山护林人员落实一片区域,每个业主落实一名具体包联负责人。主要职责:定期巡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
1.巡查。网格责任人要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定期巡查生态环境、企业排污、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一级网格责任人报告
2.查处。中心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于中心管辖范围内的,要及时移送或上报县林业局,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受理单位或职责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送达,对需要联合调查的,由中心协调组织实施。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企业或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中心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衔接和人员保障,避免因责任人生病、事假及出差、培训等原因出现的管理责任空白。
(二)加大经费保障
为切实保障森林公园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将环境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确保日常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景观片区要落实环保工作主体责任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广大员工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