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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峰镇: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时间:2021-01-20 来源:苍溪县云峰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为了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进一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农户与现代农业结合发展。1月19日,云峰镇召开了家庭农场和专合组织联谊会,促进发展较好的新型经营主体之间互相学习,鼓励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目前,全镇共有家庭农场50个、专合组织36个、专业大户110户,为农村农业创业与就业营造了良好环境。(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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