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营联办〔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广发改〔2021〕199号)文件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广发改〔2021〕199号)
苍溪县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