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承担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构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强化学校安全、后勤、教研、基建和财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绩效和教育教学质量。
3.实施小学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创新教育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师德建设、继续教育、考核考评工作。
5.承担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将防疫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一是认真落实教科局文件要求和防疫工作会议精神,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二是做好师生电子轨迹台账,确保所有教师和学生都在学校的监控之下。三是不惜代价准备好应急物资,建好隔离室。四是建好并落实两案九制。五是上好安全第一课。六是坚持晨、午检、晚检。七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常见疾病的预防工作,认真上好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课。八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班队活动课等阵地进行卫生知识宣传。
2.多渠道开展安全教育,做到常抓不懈,深入人心。通过课堂、课外实践活动、板报、标语、宣传栏、“国旗下讲话”等多形式,多渠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定期邀请交警、校外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到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和法制教育。组织相关人员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防火、防溺水、用电安全等专题讲座,使学生懂得简单的食品安全常识、火场逃生知识、用电安全知识等,组织开展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自我保护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组织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演练,加大防范力度,防患于未然。
3.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教导处对教学工作统筹安排,印发作息时间以及各项工作计划表等,使各位教师明确教学规范,对自己所任学科要尽心、尽力、尽责,规范学生上课要求、预复习要求以及作业要求等学习习惯,确立面向全体学生的观点,教师应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必须正视义务教育阶段的质量,关键是打基础。关心每个学生的成长,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按照适合自身特点的方式学习和生活,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关心和指导、鼓励他们多与骨干教师切磋与交流,寻找学习机会,多承担教学改革的重任,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帮教作用,着力抓好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4.强化后勤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对伙食团的管理和革新,要在样式上推陈出新、材料上勤俭节约、质量上大幅提高,努力做到教师满意、学生高兴、家长放心、社会和谐。做好后勤常规管理的日常督查工作,全力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第二部分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2022年收支总预算399.1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5.10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70.1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增加和、项目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2022年收入预算39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0.12万元,占87.7%;事业收入49.00万元,占12.3%。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2022年支出预算39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52万元,占85.3%;项目支出58.6万元,占14.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0.1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10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1.1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0.1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8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0.1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83.66万元,占8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0万元,占8.3%;卫生健康支出13.01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24.55万元,占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283.66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8.9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3.0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4.5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0.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5.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1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70%。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龙王镇新观小学校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新观小学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