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聪、赵晓君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2006〕字第0779号)和(苍国用〔2006〕字第0780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聂聪、赵晓君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