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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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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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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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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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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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完成苍溪县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分工任务。
3.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开展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按季度报送专项治理情况、案例和动态信息。
5.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6.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对近3年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次以上,且相关失信信息仍在公示期的,仍在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7.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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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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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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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按照《广元市“信游广元”实施方案》做好电影院线数据归集。
2.指导新闻媒体开展诚信事件、诚信工作宣传,及时将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
3.做好诚信主题活动宣传,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督促指导10个重点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负责指导县网信中心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5.做好苍溪县“诚信企业”及“诚信企业家”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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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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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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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牵头开展苍溪县“诚信企业”及“诚信企业家”评选宣传活动。
4.推进“信易贷”相关工作。
5.大力推进“信用+旅游”“信用+养老金”监管专项应用。
6.牵头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完成苍溪县政务诚信评价分工任务。
7.牵头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8.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9.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10.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11.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12.配合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13.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不少于2次。
14.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结果与国家自动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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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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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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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归集辖区内水、电、气等相关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完成广元市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分工任务。
4.建立“信易贷”工作协调机制,推进金融服务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入驻天府信用通(广融通)平台。
5.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开展“诚信兴商”、“3.15”、“6.14”、“安全生产月”、“诚信纳税”等诚信宣传活动不少于5次,在新闻媒体宣传诚信企业或诚信人物、失信事件等不少于5次,并及时将案例推送至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
6.每月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报送信用动态信息不少于3条。
7.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8.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践诺。督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资金争取、招投标等事项时进行事前承诺,全年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不少于150份。
9.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3批次以上。
10.指导企业修复信用信息,在有关部门门户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不少于2次。
11.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2次。
12.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13.建设个人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制度。
14.指导严重失信名单主体退出黑名单。
16.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开展10专项治理行动。按季度报送专项治理情况、案例和动态信息。
17.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18.牵头做好本辖区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在线填报。
19.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无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或无分歧欠款偿还比例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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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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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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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或“诚信进校园”、“科研诚信”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开展国家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行动。按季度报送专项治理情况、案例和动态信息。
5.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6.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7.出台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及信用信息记录。
8.建立教师个人诚信档案,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9.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10.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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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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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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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完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探索开展重点职业人群的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与信用评分工作。
2.推进个人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3.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和《广元市养老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时归集数据。
4.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5.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3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6.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行动。按季度报送专项治理情况、案例和动态信息。
7.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8.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合同履约,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9.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10.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11.建设个人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制度。
12.指导严重失信名单主体退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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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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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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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按照《广元市养老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做好“死亡火化”数据归集,按照《广元市“信游广元”实施方案》做好“符合康养条件的养老机构基本信息”数据归集。
2.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切实降低我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
3.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4.加强社会组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
5.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6.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7.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8.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9.出台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及信用信息记录。
10.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11.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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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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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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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按照《广元市养老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做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监外服刑人员信息”数据归集。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完成苍溪县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分工任务。
4.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开展诚信普法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5.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6.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7.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
8.加强律师等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建立律师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9.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10.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11.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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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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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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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完成苍溪县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分工任务。
4.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5.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6.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30份。
7.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8.出台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及信用信息记录。
9.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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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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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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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完成广元市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分工任务。
4.大力推进“信用+养老金”监管专项应用。
5.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6.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开展骗取社会保险、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行动。按季度报送专项治理情况、案例和动态信息。
7.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8.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9.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不少于2次。
10.指导企业修复信用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不少于1次。
11.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12.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13.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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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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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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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1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5.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30份。
6.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7.出台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不少于2次。建立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及信用信息记录。
8.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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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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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苍溪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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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环保诚信”等主题宣传活动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按季度报送专项治理情况、案例和动态信息。
5.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6.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7.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不少于2次。
8.指导企业修复信用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不少于2次。
9.依托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对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管理。
10.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11.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12.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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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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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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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1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5.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6.指导企业修复信用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
7.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
8.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9.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
10.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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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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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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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交通”等主题宣传活动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按季度报送专项治理情况、案例和动态信息。
5.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6.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践诺。督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资金争取等事项时进行事前承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7.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不少于2次。
8.指导企业修复信用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
9.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10.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11.开展“信易行”试点工作。
12.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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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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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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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5.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践诺。督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资金争取等事项时进行事前承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6.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7.出台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不少于2次。建立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及信用信息记录。
8.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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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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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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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按照《广元市“信游广元”实施方案》归集“农产品品牌”、“广元市地理标志登记产品”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5.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践诺。督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资金争取等事项时进行事前承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30份。
6.加强农村领域信用建设,建立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
7.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8.出台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不少于2次。
9.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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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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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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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按照《广元市“信游广元”实施方案》归集“电商基本信息”等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开展“诚信兴商月”活动,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5.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推进实名登记和认证、事前信用承诺、产品信息溯源、网络交易评价等工作。
6.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践诺。督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资金争取等事项时进行事前承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7.指导企业修复信用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不少于1次。
7.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8.出台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不少于2次。建立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及信用信息记录。
9.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10.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11.建设个人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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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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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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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大力推进“信用+旅游”专项应用,按照《广元市“信游广元”实施方案》及时归集相关数据。
4.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旅游诚信”等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5.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6.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践诺。督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资金争取等事项时进行事前承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7.指导企业修复信用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
8.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9.出台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不少于2次。建立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及信用信息记录。
10.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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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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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广元市养老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医疗诚信”等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无证行医非法医疗专项治理行动,按季度报送专项治理情况、案例和动态信息。
5.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6.加强事前信用承诺。督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资金争取等事项时进行事前承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7.加强医师等重点人群职业信用档案建设。
8.对个人和企业探索开展“信易医”等创新服务。
9.指导企业修复信用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不少于1次。
10.出台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不少于2次。建立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及信用信息记录。
11.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12.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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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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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安全生产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5.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践诺。督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资金争取等事项时进行事前承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50份。
6.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不少于2次。
7.指导企业修复信用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不少于1次。
8.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9.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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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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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及时完善和解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
3.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4.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重合同守信用”、“3.15”诚信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开展诚信教育进企业等主题活动不少于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5.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假药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按季度报送专项治理情况、案例和动态信息。
6.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7.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践诺。督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资金争取等事项时进行事前承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100份。
8.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9.指导企业修复信用信息,加强警示约谈,在门户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不少于2次。
10.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出台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11.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
12.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13.指导严重失信名单主体退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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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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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每季度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5.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20份。
6.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出台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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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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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5.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践诺。督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资金争取等事项时进行事前承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不少于20份。
6.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的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不少于2次。
7.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8.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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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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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5.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践诺。督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资金争取等事项时进行事前承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不少于100份。
6.指导企业修复信用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不少于2次。
7.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8.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9.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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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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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完成广元市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分工任务。
2.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每季度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3.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4.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践诺。牵头开展告知承诺制,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各不少于100份。
5.建立并落实完善的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机制。
6.对个人和企业探索开展“信易批”等创新服务
7.在新型管理和政务服务过程中应用信用报告。
8.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
9.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不少于1批次。
10.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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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金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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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我市金融服务机构入驻天府信用通(广融通)平台。加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比例。
2.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3.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开展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按季度报送专项治理情况、案例和动态信息。
4.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5.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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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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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向市信用平台机制化共享纳税数据。
2.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或“诚信纳税”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3.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4.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践诺。建立税务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督促指导各县区税务机关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
5.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监管对象分级分类评价结果1批次以上。
6.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不少于1次。
7.加大A级纳税人的评定,力争A级纳税人占法人企业比例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8.开展银税互动,积极向银行金融机构推荐优质纳税企业。
9.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
10.重大失信事件及时治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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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苍溪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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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
2.推动天府信用通(广融通)平台与广元市公共信用平台、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信息共享,健全“信易贷”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我市金融服务机构及中小微企业入驻平台,加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比例。及时反馈信易贷工作进展情况。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诚信主题活动不少于1次,每月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开展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按季度报送专项治理情况、案例和动态信息不少于2条。
5.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6.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不少于50份。
7.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村信用评定工作扩面增效,健全农村信用信息系统,或向省级系统机制化共享,系统内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覆盖率100%。
8.推广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救助,积极探索实施非主观恶意失信者信用救助的有效路径和方式。
9.机制化反馈联合奖惩执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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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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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广元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归集信用数据,按照《广元市“信游广元”实施方案》归集“天气信息”数据。
2.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力争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100%。
3.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每季度报送信用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
4.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精神,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失信惩戒等工作。
5.督促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时进行事前承诺、履约践诺,向“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推送信用承诺书不少于10份、履约践诺承诺书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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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负面清单任务,总分2分。
2.该考核指标为倒扣分制,未完成一项工作任务扣0.1分,总扣分不超过2分。
3.“双公示”及时率、合规率排名后三位的县区和市级部门分别扣0.1分。
4.年度考核不仅限于本目标任务,还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每未完成一项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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